問:我看了某些科學的最新發現,証明(或否定)了神的存在?不是嗎?

答:無論是「某某科學家証實了神的存在」1或是「某某科學家否定了神的存在」2等報道永遠都十分引人注目,但事實上神的存在是否真的能以科學的方法來証明?

科學能夠探究的是物理世界的成分、組織和法則等,解答的是「這是什麼?」、「它是如何運作?」等問題。但科學並不能解答「人活著有什麼意義?」、「如何去愛?」、「什麼是公義、邪惡」等形而上學或屬靈上的問題。它能給出一個蛋糕的化學成分並製作途中經歷的科學過程,但不能回答這個蛋糕存在的意義是太太為了慶祝丈夫的生日、為了表達對他的愛而親手焗出來的。我們能夠以科學的方法分析一首樂曲當中出現的聲波、頻率的變化但不能解釋或道出其震憾人心的原因。所以科學有其自身的限制,它不能解釋非物質的或屬靈上的事。當然科學亦不能解決屬靈上的問題,特別是人的罪的問題。雖然沒法以科學的方法計算出「一斤的愛」、「一公升的勇氣」或「十米的邪惡」來,但人都能感受到「愛」、「勇氣」、「邪惡」等屬靈的事物。

筆者相信有神但並不認為神的存在是能夠被「証實」的。因為神並不小得可以放在實驗室或儀器下讓人去驗証出來。而且,神是屬於屬靈的範疇而不是一樣可供科學驗証的受造之物:

約翰福音 4:24(和合本修訂版):
24 神是靈,所以敬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敬拜他。」

所以筆者並不認為神能以科學來証明或否定3的,因為科學並不能探究屬靈的事情。但神的存在是否完全沒有線索呢?

詩篇 19:1-4(和合本):
1 (大衛的詩,交與伶長。)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
2 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
3 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
4 他的量帶通遍天下,他的言語傳到地極。神在其間為太陽安設帳幕;

羅馬書 1:19-21(新譯):
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在他們裡面原是明顯的,因為 神已經向他們顯明了。
20 其實自從創世以來, 神那看不見的事,就如他永恆的大能和神性,都是看得見的,就是從他所造的萬物中可以領悟,叫人沒有辦法推諉。
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尊他為 神,也不感謝他,反而心思變為虛妄,愚頑的心就迷糊了。

經文說人可以藉受造之物「看到」神的作為,但人的罪卻讓人不能尊神為神。不同的人對觀察同樣的事可以有截然不同的解釋:有些科學家見到世界的奇妙,人竟然能以數學來描述世界的運作而讚嘆背後有神井然有序的設計;但也有一些科學家認為既然整個宇宙都能以科學述語來描述(或終有一天會找到一個能終極描述宇宙的定理),根本就沒有需要神的存在。

聖經沒有花費篇幅來証明神的存在,它只述說了神在世界中所作的事和對人的愛和期望:

羅馬書 5:6-8(和合本):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8 唯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約翰壹書 4:9(和合本):
9 神差他獨生子到世間來,使我們藉著他得生,神愛我們的心在此就顯明了。

神是靈,祂要求我們以信心來尋求祂:

希伯來書 11:6(和合本):
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希伯來書 12:1-2a(和合本):
1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
2 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

希伯來書 11:1-3(新譯):
1 信就是對所盼望的事的把握,是看不見之事的明證。
2 因著這信心,古人得到了稱許。
3 因著信,我們就明白宇宙是因著 神的話造成的。這樣,那看得見的就是從那看不見的造出來的。

所以,科學雖非萬能,但能讓我們見識神所創造世界的偉大。而我們能藉著聖經、門徒的見証並個人與神的交通,以信心去「看見」並分享神的存在並作為。

若你有其他有關聖經或信仰的問題,可按這裡發問


  1.  World Renowned Scientist Michio Kaku Proves Existence Of God  
  2. Stephen Hawking Declares That Science Can Prove God Does Not Exist 
  3. 其實要否定一樣東西比要証明一樣東西更難,因為沒有人能有所有的智慧和知識,也沒有人曾探索過整個地球或宇宙。例如要否定有「外星人」的存在也是十分困難的,因為我們還沒有探索完整個宇宙,更遑論是在屬靈國度的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