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羅馬書12:20中對仇敵「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是什麼意思?

答:古代教父對這句話有不同的理解:奧古斯丁(Augustine)與耶柔米(Jerome)認為這「炭火」代表著因「被慚愧所燒之苦」(burning pangs of shame)最終會帶來仇敵的悔改;俄利根(Origen)及屈梭多模(Chrysostom)則認為這是在善待仇敵後如對方仍不願意復和時會遭到的最後懲罰。

先看看經文:

羅 12:19-21(和合本):
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我認為根據12:21節「以善勝惡」的教導,這「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沒可能是現在或將來對仇敵的一種報復。再看看這段經文所引用的舊約經文:

箴 25:21-22(和合本):
21 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
22 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

這段經文提及神必賞賜那滿足困苦中的仇敵的人,箴言亦有其他經文禁止人自己去報復1。這和耶穌叫我們要愛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2的教訓亦是一致。所以無論如何「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絕不是對仇敵的報復行為。我認為這句是代表以愛去挽回對方的行為(以愛去溶化對方的敵對態度或仇恨?),因為神自己亦是以愛來挽回我們因罪作了他仇敵的人3。當然就像神對罪人「釋出善意」也不代表人人也願意悔改與神復和,我們對仇敵釋出善意也未必一定帶來對方的改變,但就像羅馬書12:19所記,我們的行動代表將審判的權利交還給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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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The Book of Proverbs, Chapters 15-31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Old Testament) by Bruce K. Waltke
Proverbs (The NIV Application Commentary) by Paul Koptak


  1. 箴言17:13; 20:22; 24:17, 18 
  2. 馬太福音5:43-48 
  3. 歌羅西書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