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污鬼從哪裡來?是跟隨撒但叛離神的墮落天使?
在大多數基督徒的認知裡,「污鬼」(或稱「邪靈」)的身份似乎是不言而喻的:牠們是跟隨撒但叛離神的墮落天使。這個說法在華人教會中幾乎從未受到質疑,也很少有人追問:這個理解的聖經根據究竟在哪裡?
然而,當我們認真翻查新約聖經,會發現一件令人意外的事:聖經從未明確說明污鬼的起源。耶穌趕鬼,使徒趕鬼,但沒有任何一處經文解釋污鬼究竟是什麼,從何而來。這個沉默本身值得我們停下來思考。
支持「污鬼是墮落天使」的人,通常會引用三段經文:以賽亞書十四章、以西結書二十八章,以及啟示錄十二章四節。但當我們仔細檢視這三段經文的原文脈絡,會發現它們各有其特定的對象和文學形式,而且沒有一段提到「污鬼」這個概念。從這三段經文跳到「污鬼就是墮落天使」,中間存在一個從未被認真論證的詮釋跳躍。
與此同時,新約聖經對污鬼的描述——牠們渴望寄居肉身、在地上遊蕩尋找安歇之所——呈現出一種與天使截然不同的行為特徵,令人不禁要問:如果污鬼真的是天使,為何牠們會有這種對肉身的渴求?
這個問題並非沒有答案。事實上,在耶穌的時代,絕大多數猶太人對污鬼的身份已有一個廣泛流傳的理解:牠們是創世記六章所記載的巨人——拿非利人(Nephilim)——死後遊蕩於地上的靈魂。1這個理解見於第二聖殿時期(約公元前五百年至公元七十年)廣泛流傳的文獻,包括《以諾一書》、《禧年書》和死海古卷。換言之,耶穌趕鬼時,祂的聽眾對污鬼身份的理解,很可能正是這個框架。早期教父游斯丁殉道者、雅典那哥拉、俄利根、優西比烏等人,不過是繼承了這個他們從猶太傳統接收到的理解,直至主後三百五十年左右,這仍是教會的主流立場。
這個答案是否正確?正典聖經對此保持沉默,我們無法給出確定的答案。但這個框架至少提出了一些值得認真對待的問題:「污鬼是墮落天使」這個幾乎被視為理所當然的說法,其聖經根據是否真的像我們以為的那樣穩固?而早期教會那個幾乎被遺忘的理解,又能否幫助我們更好地讀懂新約中有關污鬼的記載?
本文將嘗試誠實地梳理這個問題,讓讀者自己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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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約中「污鬼」和「天使」是不同的存在類別
在討論污鬼的起源之前,有一個基本的文本觀察值得注意:新約聖經在描述靈界存在時,使用了不同的詞彙,而這些詞彙並非可以互換的。
新約描述污鬼時,主要使用兩個詞:「污鬼」(πνεῦμα ἀκάθαρτον,pneuma akatharton,字面意思是「不潔的靈」)和「惡魔」(δαιμόνιον,daimonion)。描述天使時,則使用ἄγγελος(angelos)。在整本新約聖經中,這兩組詞彙從未被等同,也從未互換使用。
更值得注意的是兩者在行為上的根本差異。
新約中的污鬼,有一個極為一致的特徵:牠們渴望寄居於肉身之內。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三至四十五節記載耶穌的教導:
「污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太12:43-45,和合本修訂版)
這段話呈現了一個對污鬼至關重要的細節:牠們在沒有宿主的情況下,在「無水之地」遊蕩,主動尋找可以安歇的身體。這種對肉身的渴求,是污鬼行為的核心特徵。
馬可福音五章記載格拉森的Legion——原文用的是羅馬軍隊編制中「軍團」的詞彙,暗示數量龐大——同樣呈現這個特徵。那群污鬼不但寄居在人身上,更在被趕出時懇求耶穌讓牠們進入附近的豬群,而不是被趕到別處——牠們對擁有某種肉身宿主有強烈的執著,甚至對特定地域也有依附(「求你不要叫我們離開這地方」,太8:29)。
值得留意的是,這段經文中污鬼對耶穌身份的稱謂也透露一些線索。格拉森的污鬼稱耶穌為「至高神的兒子」(可5:7),而在猶太人聚居的加利利境內,被趕的污鬼稱耶穌為「拿撒勒人耶穌」(可1:24)。兩處稱謂並不相同——這固然可以有多種解釋,但也提醒我們,污鬼對耶穌身份的認知,可能因應牠們所在的地域或群體而有所差異,而非鐵板一塊。這是一個值得留意的文本細節,本文暫不深入推斷其神學含義。
相比之下,新約對天使的描述從未出現這種對肉身的渴求。哥林多前書十五章四十至四十一節說天上的形體和地上的形體各有不同,暗示天上的存在已有其屬天的形體,不需要借用地上的肉身作為居所。墮落的天使在新約中被描述為被囚禁等候審判(猶大書六節;彼後二章四節),而不是在地上遊蕩尋找身體寄居。
這個行為上的根本差異,提出了一個需要認真回答的問題:如果污鬼真的是墮落天使,為何牠們會有這種天使所沒有的、對肉身的強烈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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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污鬼是墮落天使」——這個說法的聖經根據是否成立?
支持「污鬼是墮落天使」的說法,通常依賴三段經文。讓我們逐一檢視。
以賽亞書十四章十二至十五節
這段經文是華人教會最常引用來描述撒但墮落的段落: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從天墜落?你這攻敗列國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裡曾說: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舉我的寶座在神眾星以上……我卻要下到陰間,到坑中極深之處。」(賽14:12-15,和合本)
這段經文的上下文提供了非常清楚的答案:說話的對象是誰。以賽亞書十四章三至四節明確說:「到那日,耶和華使你脫離痛苦……你要題這首詩歌,論巴比倫王說……」這首詩歌從頭到尾都沒有離開這個框架。二十四至二十五節以同樣的語言收結:「萬軍之耶和華起誓說:我怎樣思想,必照樣成就……我要在我的地折斷亞述人。」整段神諭以巴比倫王開始,以亞述人結束,始終針對人間君王。
把十二至十五節抽出來應用到撒但身上,需要先在腦海中把整段的框架改寫,然後才把改寫後的框架「讀回」文本——這正是eisegesis(讀入詮釋)的定義。從文本本身找不到任何線索,說明這裡突然轉換了說話對象。以賽亞借用了當時讀者熟悉的古代近東神話意象——「明亮之星從天墜落」——作為修辭手段,把一個驕傲的人間君王比擬為那個妄想取代至高者的神話人物。正如Watts(Word Biblical Commentary)所指出,十二至十五節是「把這個神話意象歷史化,以詩意的方式應用在這個覆滅的暴君身上」;Walton(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更直接說:這段雖因武加大譯本的翻譯而讓英文讀者聯想到撒但,「但撒但並非這裡討論的對象,巴比倫王才是」。
即使我們接受這個詮釋跳躍,這段經文仍然完全沒有提到污鬼,或任何在地上遊蕩、渴望附身的存在。這個詮釋從古至今都受到不少學者的質疑:加爾文(John Calvin)明確說:「把這段話理解為指向撒但,是出於無知;因為上下文清楚顯示這些陳述必須理解為針對巴比倫王。」(Commentaries, 7:442)凱爾和戴里奇(Keil and Delitzsch)更直接說,把這節應用到撒但身上是「完全沒有根據的」(Isaiah, 312)。
這段經文描述的是一個人間君王,不是撒但在創世之前的墮落。而且,這段經文根本沒有提到「污鬼」或任何地上遊蕩的靈。
值得一提的是,「路西法」(Lucifer)這個名字本身,就是翻譯歷史造成的誤解的典型例子。以賽亞書十四章十二節的希伯來原文是הֵילֵל בֶּן-שָׁחַר(helel ben-shachar),意思是「明亮的星」或「黎明之子」,是一個形容詞短語,不是專有名詞,也與任何靈界存在的名稱無關。七十士譯本把它譯為希臘文ἑωσφόρος(heōsphoros,「黎明之使」),拉丁文武加大譯本(Vulgate)再把這個希臘詞譯為拉丁文lucifer,這在拉丁文中只是「晨星」的普通名詞(lux+ferre,「帶來光者」),並非撒但的名字。1611年的欽定本(KJV)在翻譯時,沿用了武加大譯本的拉丁文lucifer,卻沒有把它翻譯成英文,結果「Lucifer」在英文讀者眼中變成了一個專有名字。這個翻譯選擇,加上後來把這段經文與撒但連結的神學詮釋,逐漸在西方文化中形成了「撒但原名路西法」的概念,甚至衍生出現代流行文化中大量以「Lucifer」為名的形象,包括近年廣受歡迎的美劇《Lucifer》。然而,這整個發展的源頭,不過是對一首諷刺巴比倫王詩歌的誤讀,加上一個拉丁文普通名詞未被翻譯的偶然結果。2
以西結書二十八章十二至十七節
以西結書二十八章的情況類似。十一至十二節明確說:「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人子啊,你為推羅王作哀歌說……」說話的對象白紙黑字寫明是推羅王。
從文本本身有幾個清楚的線索,說明這裡的說話對象始終是人間的君王,而非撒但。第一,Block指出,以西結書中melek(王)這個詞「在以西結書中永遠指向人間的王」,不存在例外(Block, The Book of Ezekiel, Chapters 25-48, NICOT, 1998)。第二,以西結書二十九章同樣用神話意象把法老比作龍,三十一章把法老比作伊甸中的大樹——這是以西結一貫的修辭手法,沒有人因此說那兩章是在描述撒但。第三,Walton指出,這段描述中的「守護基路伯」是腓尼基王室藝術中常見的圖案,「珍寶花園」的意象則借用自古代近東廣為人知的神話文學——以西結是在「借用刻板公式、慣用語和傳統主題」來傳達信息,不是在記錄靈界的歷史(Walton, Zondervan Illustrated Bible Backgrounds Commentary, 2009)。第四,推羅王本身在宗教儀式上已具有神聖地位,腓尼基王室甚至聲稱擁有神的血統,以西結批評的正是這種以人充神的驕傲。
要把以西結書二十八章變成關於撒但的記載,讀者需要做一件文本沒有要求的事:把說話對象從明文所說的「推羅王」悄悄替換成一個靈界的存在,再把這個替換讀回文本。Allen(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1990)對這種詮釋說得非常直接:把十一至十九節應用到撒但身上,雖然是三至四世紀部分教父的做法,「然而,這個做法是企圖為一個基督教信仰的元素提供聖經外的根據……犯了把這段從其文學脈絡中抽離的錯誤。」Allen同時指出,把以西結書二十八章連結到撒但的,是三至四世紀的教父,而不是更早期的傳統——這恰好解釋了為什麼主後三百五十年前的早期教父,在談論污鬼起源時用的是完全不同的框架。Block亦補充:「對以西結和他的同僚先知,以及希伯來歷史敘事者來說,人類的叛逆本身已經是足夠嚴重的問題。我們不應期望舊約對魔鬼起源有詳細的論述。」
退一步說,即使這段確實涉及某個靈界的存在,它仍然沒有說明這個存在和新約中在地上遊蕩、渴望附身的污鬼有任何關係。從這兩段經文跳到「污鬼就是這些存在」,仍然缺少正典支撐的論證步驟。
啟示錄十二章四節
「牠的尾巴拖拉天上星辰的三分之一,摔在地上。」
這節經文常被理解為「三分之一的天使跟隨撒但墮落」,並被進一步推論為這些天使就是今天的污鬼。然而,這個推論需要多個步驟,而每個步驟都有問題。
首先,「星」的意象所指為何,學術上確實存在分歧,而且這個分歧比表面看來的更深入。Beale(NIGTC, 1999, pp.635-36)認為這裡的「星」意象直接源自但以理書八章十節——那裡描述安提阿古伊彼法尼「漸漸強大,高及天象,將些天象和星宿拋落在地,用腳踐踏」。Beale指出,在但以理書的用法中,天使往往代表聖徒(但10:20-21;12:1,3),所以安提阿古對以色列的攻擊,被但以理描寫為對天上軍隊的攻擊;循此邏輯,啟示錄十二章四節的「星」同樣不是指天使,而是指地上被龍逼迫的神子民。Evans(BKBC, 2005)採取相近的立場,同樣把這裡的「星」追溯到但以理書八章十節,並指出第四節後半段(龍站在婦人面前等候吞吃孩子)呼應希律殺嬰,是貫穿基督整個地上生命的敵對行動——換言之,兩人都不把第四節理解為天使的墮落。
另一方面,Osborne(BECNT, 2002)持相反立場。他指出啟示錄中ἀστέρες(星)在其他地方毫無例外地都指天使(1:16,20;2:1;3:1;9:1;22:16),因此傾向認為第四節確實指天使墮落。但值得特別注意的是——這一點對本文的論證方向尤其重要——Osborne把第四節和第七至九節理解為同一場戰爭的兩個階段:第四節是「初步勝利」,即撒但說服三分之一天上軍隊加入叛逆;第七至九節則是「實際的戰役」,即米迦勒把撒但和牠的天使正式驅逐出天。更關鍵的是,Osborne明確把整場戰爭定性為「太初的原始事件」(the original war in heaven,a primordial event)——即他認為這是創世之初、在人類歷史開始之前已經發生的事,並非與基督降生同期發生。
這裡需要誠實地修正一點:本文早前曾提出,第四節「緊接第五節概括基督整個生命」,因此時間框架與基督降生直接相連,不是創世之初的事件。這個論點在Osborne的讀法下並不成立——他明確把第四至九節理解為插入敘事中、回溯太初的一段記述,而非宣告這件事與基督降生同期發生。既然三位學者對「星」的所指、以至事件發生的時間都有實質分歧,本文不宜把其中一種對自己論證較有利的讀法包裝成定論,這裡索性放棄「時間框架」這個論證方向。
不過,即使完全讓步——接受Osborne「星指天使、事件發生於太初」的讀法——本文第一節建立的核心區分仍然完全站得住:無論這批存在墮落於太初還是別的時候,牠們在新約中被稱為ἄγγελος(使者/天使),從未被稱為δαιμόνιον(污鬼)。這兩組詞彙在新約中從未互換使用。更何況,即使接受「星指天使」,文本用的仍然是「拖拉」(σύρω,一個帶強制意味的動詞,用於約翰福音二十一章八節拖網、使徒行傳八章三節拖人下監,用法上一律指向負面的、被動的下場)和「摔在地上」——都是外力施加的動作,而非任何表示天使主動、自願加入叛逆的詞彙。把這兩個動作詮釋為天使「被說服」而主動叛逆(Osborne的講法),是在文本沒有明言之處作出的推論,應標明為推論而非直接教導。
至於七至九節「米迦勒同他的使者與龍爭戰……大龍……牠被摔在地上,牠的使者也一同被摔下去」所提及的「牠的使者」(οἱ ἄγγελοι αὐτοῦ),文本本身沒有交代這批使者是在這場戰爭中才與撒但結連的——約伯記一章六節已記載撒但在天庭議會中侍立,說明撒但的組織早於這場戰爭之前已經存在,不可能是在基督降生時才形成。無論如何,這批「使者」和新約中渴望附身、在地上遊蕩的污鬼,仍然是不同的存在類別:猶大書六節、彼後二章四節所描述的墮落天使,是被囚禁、等候末日審判的存在,並非在地上遊蕩尋找肉身寄居的πνεῦμα ἀκάθαρτον。「三分之一」在啟示錄的文學中也是災害的慣用比例(啟8:7-9:19),不一定是字面數字。
總結而言:啟示錄十二章七至九節確實提及撒但有一批「使者」,但正典從未把這批使者等同於新約中在地上遊蕩、渴望附身的污鬼——兩者用詞不同,行為特徵也截然不同。至於第四節的「星」是否指天使、又是否與七至九節同屬一事,學者之間存在實質分歧,本文不作定論。無論取哪一種讀法,從這節經文跳到「污鬼就是墮落天使」,仍然缺少正典支撐的論證步驟。
小結
這三段經文,各有其明確的原文脈絡:以賽亞書十四章是針對巴比倫王的諷刺哀歌,以西結書二十八章是針對推羅王的審判神諭,啟示錄十二章四節則是高度象徵性的末世異象,學者對其詮釋仍有爭議。三段都沒有提到污鬼,也沒有一段說明新約中那些渴望附身、在地上遊蕩的存在是誰。把這三段經文組合起來,用以建立「污鬼就是墮落天使」的論述,是讓這些經文承載了它們本身沒有說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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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約污鬼的行為特徵指向什麼?
正典雖然對污鬼的起源保持沉默,卻對污鬼的行為特徵有相當一致的描述。這些特徵本身,提供了一些值得思考的線索。
渴望附身,尋找安歇之所
如前所述,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三至四十五節描述污鬼在無宿主時,在「無水之地」遊蕩,主動尋找可以居住的身體。這種渴望對天使來說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天使已有屬天的形體(林前15:40-41)。但對於曾擁有肉身、後來失去肉身的存在來說,這種渴求就完全說得通——牠們是在尋求重新獲得某種肉身的存在。
對地域的特別依附
格拉森的Legion懇求耶穌「不要叫我們離開這地方」(太8:29),顯示污鬼對特定地域有強烈的依附。這種地域性的執著,對沒有固定居所的天使來說同樣難以解釋。
「無水之地」的意象
馬太福音十二章四十三節提到污鬼在「無水之地」遊蕩,這個細節或許並非偶然。以諾一書提出:巨人在洪水中喪命,其靈魂失去肉身後遊蕩於地上,「無水之地」或許正呼應了洪水奪去他們肉身的歷史背景。這個聯繫雖然不能確定,但值得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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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傳統:耶穌時代的世界觀
要理解新約中的污鬼,不能脫離耶穌時代猶太人的思想背景。在第二聖殿時期(約公元前五百年至公元七十年),有關污鬼起源的理解,並非今天教會常說的「墮落天使說」,而是另一個框架——拿非利人靈魂說。
以諾一書
《以諾一書》雖非正典,但在耶穌時代的猶太社群中廣泛流傳。死海古卷的發現中,以諾一書的抄本數量僅次於詩篇和申命記,足見其在當時的影響力。猶大書十四節更直接引用以諾一書一章九節,視之為具有先知性質的傳統。
以諾一書第十五章對污鬼的起源有明確的論述:
「從靈和肉體(結合)而生出的巨人要在地上被稱為邪靈,因為他們的住處是在地上,也就是在大地之內。邪靈從他們的身體出來。因為當他們從聖者被造的那一天起,他們已經成為守望者;他們最初的根源是屬靈的。他們在地上將成為邪惡的,他們將被稱為邪靈。天乃是天上的靈體的住處;至於那些在地上出生的靈,他們乃是屬於地的,地是他們的住處。」(以諾一書15:8-10)3
這段話的邏輯很清楚:巨人由天上的守望者(屬靈本質)和人類女性(肉體本質)結合而生,是一種混合的存在。洪水摧毀了他們的肉身,但因為他們有屬靈的根源,靈魂不能進入正常人類死後所去的陰間;同時因為他們在地上出生,也不能回到天上。結果,他們成為遊蕩於地上的邪靈——這正是新約所描述的污鬼狀態。
值得注意的是,以諾一書在這裡明確區分了兩個群體:守望者(天使)和巨人的靈魂(邪靈)。守望者是創世記六章那些「神的兒子們」,他們的罪行導致了審判;而巨人的靈魂,則是洪水之後在地上遊蕩的邪靈。兩者是不同的存在,不能混為一談。
禧年書
《禧年書》是另一份在第二聖殿時期廣泛流傳的文獻,死海古卷中有大量希伯來文抄本出土。禧年書第十章對污鬼的記載,提供了幾個重要的細節:
「同一個禧年的第三個七年,污穢的魔鬼開始迷惑挪亞兒子的子孫,領他們走愚拙的路,為要使他們滅亡。……挪亞向上主他的上帝祈禱說:……求你賜恩給我的兒子,不要讓邪靈管轄他們,免得他們在地上滅亡。……你知道你的守望者,就是這些靈的父親在我的日子所作的事,還有這些活著的靈的所作所為。」(禧年書10:1-5)4
禧年書在這裡稱污鬼為「這些靈的父親」(守望者)所生,與以諾一書的框架一致。更重要的是十章八至十一節的記載:鬼王瑪撒提曼(Mastema)請求神留下部分邪靈在地上,神應允留下十分之一,把十分之九囚禁。這個細節有兩個值得注意的神學意義:第一,神對污鬼有完全的主權,牠們的活動在神的許可範圍之內;第二,瑪撒提曼這個首領的角色,功能上類似約伯記的撒但,是污鬼之首,但本身的身份並非拿非利人的靈魂,而是另一個層次的存在——這顯示污鬼和牠們的首領之間,本來就可能是不同的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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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早期教父的見證
這個理解不只存在於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文獻,也是早期基督教教父的主流立場。從第二世紀到主後三百五十年左右,以下幾位教父都明確表達了類似的看法。
游斯丁殉道者(Justin Martyr,約100-165年)在《第二護教書》第五章寫道:
“But the angels transgressed this appointment, and were captivated by love of women, and begot children who are those that are called demons.”(「然而天使們違背了這個委任,被對女人的愛所俘獲,生下了孩子,就是那些被稱為惡魔的。」)5
雅典那哥拉(Athenagoras,約133-190年)在《為基督徒辯護》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寫得更清楚,明確區分了兩個群體:
“These angels, then, who have fallen from heaven, and haunt the air and the earth, and are no longer able to rise to heavenly things, and the souls of the giants, which are the demons who wander about the world, perform actions similar, the one (that is, the demons) to the natures they have received, the other (that is, the angels) to the appetites they have indulged.”(「這些從天上墜落的天使,遊蕩於空中和地上,再也不能上升到天上的事物;而巨人的靈魂,就是在世上遊蕩的惡魔——前者(惡魔)按照他們所承受的本性行事,後者(天使)則按照他們所放縱的私慾行事。」)6
這段話對本文的論點尤其重要:雅典那哥拉明確區分了「墮落天使」和「巨人的靈魂(惡魔)」,說明在他的理解中,兩者是不同的存在類別。
俄利根(Origen,約185-254年)在《駁塞爾蘇斯》第四卷第九十二章寫道:
“In my opinion, however, it is certain wicked demons, and, so to speak, of the race of Titans or Giants, who have been guilty of impiety towards the true God, and towards the angels in heaven, and who have fallen from it, and who haunt the denser parts of bodies, and frequent unclean places upon earth.”(「依我之見,某些邪惡的惡魔,可以說是屬於泰坦或巨人一族,對真神和天上的天使犯了罪,從天上墜落,遊蕩於物質較稠密的地方,常出沒於地上不潔之處。」)7
優西比烏(Eusebius,約260-340年)在《福音準備》第五卷第五章引述並認可了這個框架:
“For one might say that these daemons are those giants, and that their spirits have been deified by the subsequent generations of men, and that their battles, and their quarrels among themselves, and their wars are the subjects of these legends that are told as of gods.”(「有人可以說這些惡魔就是那些巨人,他們的靈魂被後來世代的人神化,他們的爭戰、彼此的衝突和戰爭,正是那些被當作神明故事流傳的傳說內容。」)8
這四位教父橫跨主後一百年至三百年,立場一致。值得強調的是:他們並非各自獨立發明這個說法,而是繼承了耶穌時代猶太人對污鬼的普遍理解——一個比「墮落天使說」更早、更接近新約寫作背景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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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幾點誠實的承認
在陳述了以上的論點之後,有幾件事需要誠實地說明。
新約沒有正面教導污鬼的起源
這裡需要小心一個時代錯置的陷阱:「正典」作為一份明確、封閉的書卷清單,是後起的概念,猶大書、彼得後書寫作之時,猶太群體內部的權威文獻邊界仍在流動,並非像今天這樣一目了然。猶大書十四節認真引用以諾一書一章九節,甚至視之為具有先知性質的傳統——這是事實,不宜輕描淡寫帶過。
但這不代表以諾一書、禧年書對污鬼起源的論述,就此取得了教義地位。關鍵的區分不在於「以諾一書算不算正典」,而在於:猶大書引用以諾一書,引用的是關於審判的一句話,不是引用整套污鬼起源論述。這和保羅在使徒行傳十七章二十八節引用外邦詩人、提多書一章十二節引用克里特詩人性質相近——認真看待一句被視為真確的話,不等於把整份文獻的每個主張都提升為教導。即使在正典邊界流動的年代,妥拉和先知書所享有的權威層級,仍然明顯高於以諾一書、禧年書這類廣泛流傳、具參考價值、但未被主流猶太群體正式賦予同等地位的文獻。
換言之,即使不糾纏於「正典」這個後起概念,同一個結論依然成立:新約沒有任何一段經文,正面、教義性地教導「污鬼是拿非利人的靈魂」這個具體主張。以諾一書和禧年書的論述,以及教父的引文,是幫助我們理解新約作者所在思想世界的歷史背景重構,但本身不構成新約經文直接的教導。
撒但、守望者天使、污鬼三者的關係不完全清楚
新約中有若干經文暗示污鬼和撒但之間存在某種關係。例如,馬太福音十二章二十四至二十八節記載法利賽人指控耶穌「靠著鬼王別西卜趕鬼」,耶穌的回應也假設了污鬼和撒但之間的某種連結。污鬼的起源是否完全獨立於撒但,或者巨人的靈魂是否可以被撒但差遣,正典對此沒有清楚說明。禧年書中的瑪撒提曼一例,顯示這種首領與邪靈之間的關係在第二聖殿傳統中確實存在,但詳情我們並不清楚。
小結
本文無意提出一個確定的答案,因為正典本身沒有給我們這個答案。我們能做的,是誠實地檢視現有的說法,看哪個說法的根據更扎實。
「污鬼是墮落天使」這個說法,幾乎被視為理所當然,但其正典根據比它所聲稱的弱得多:以賽亞書十四章、以西結書二十八章、啟示錄十二章四節,都沒有提到污鬼,而且各有其特定的原文脈絡。
相比之下,「污鬼是拿非利人的靈魂」這個框架,雖然主要見於非正典文獻,但它在時間上更早——早於耶穌的時代就已廣泛流傳,很可能正是新約聽眾所熟悉的世界觀。更重要的是,它能解釋新約中污鬼渴望附身、在地上遊蕩等行為特徵,而墮落天使說對這些特徵的解釋則顯得薄弱。
在正典沉默的地方,我們理應保持謙遜。但在正典清楚說明的地方——污鬼和墮落天使在新約中是不同的存在類別,有不同的詞彙和不同的行為特徵——我們應當認真對待這個區分,而不是把兩者輕易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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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Lucifer」譯名的歷史,可參考:Daniel B. Wallace, “Lucifer and Isaiah 14:12,” Bible.org, https://bible.org/article/lucifer-devil-isaiah-1412-kjv-argument-against-modern-translations。希伯來原文הֵילֵל(helel)在舊約中只出現一次(hapax legomenon),現代主要英文譯本如ESV、NIV、NRSV均譯為”morning star”或”day star”,不再使用”Lucifer”。和合本修訂版中文譯本譯為「明亮之星」。 ↩
- 《以諾一書》15:8-10,載於黃根春編:《基督教典外文獻:舊約篇(第一冊)》。 ↩
- 《禧年書》10:1-5,載於黃根春編:《基督教典外文獻:舊約篇(第四冊)》。 ↩
- Justin Martyr, 2 Apology, ch. 5, in Ante-Nicene Fathers, Vol. 1, ed. Alexander Roberts, James Donaldson, and A. Cleveland Coxe (Buffalo, NY: Christian Literature Publishing Co., 1885). 原文參閱:https://www.newadvent.org/fathers/0127.htm ↩
- Athenagoras, A Plea for the Christians, ch. 24-25, in Ante-Nicene Fathers, Vol. 2. 原文參閱:https://www.newadvent.org/fathers/0205.htm ↩
- Origen, Against Celsus, 4.92, in Ante-Nicene Fathers, Vol. 4, trans. Frederick Crombie (Buffalo, NY: Christian Literature Publishing Co., 1885), 538-539. 原文參閱:https://www.newadvent.org/fathers/04164.htm ↩
- Eusebius, Preparation for the Gospel, Book V, ch. 5 (186b), trans. E.H. Gifford (Oxford, 1903). 原文參閱:https://archive.org/details/eusebius-gifford-1903-preparation-for-the-gospel_202311/page/204/mode/2u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