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畫作:「基督在靈薄獄」“Christ in Limbo” (畫家:Duccio di Buoninsegna)
問:彼得前書3:19中耶穌「曾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是什麼意思?
答:先看看經文:
彼得前書 3:18-20(和合本):
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19 他藉這靈 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
20 就是那從前在挪亞預備方舟、神容忍等待的時候,不信從的人。當時進入方舟,藉著水得救的不多,只有八個人。
(NASB):
18 For Christ also died for sins once for all, [the] just for [the] unjust, so that He might bring us to God, having been put to death in the flesh, but made alive in the spirit;
19 in which also He went and made proclamation to the spirits [now] in prison,
20 who once were disobedient, when the patience of God kept waiting in the days of Noah, dur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ark, in which a few, that is, eight persons, were brought safely through [the] water.
對這段經文我們想知道:
1. 誰是那些「監獄裡的靈(眾數)?」
2. 耶穌對他們「傳道」是指什麼?
3. 這件事是在何時發生?
4. 這「監獄」所在何方?
5. 耶穌這樣做的目的?
歷來對這經文的解釋有很多,以下是其中最主要的看法:
1. 「監獄的靈」是指挪亞時代的罪人
奧古斯丁及其後的一些人認為,這是指基督的靈曾藉著當時正在興建方舟的挪亞對世代的人傳道(當然他們也沒有聽勸)。
這看法的弱點是:
* 將「監獄的靈」作喻意的理解為挪亞時代「犯罪的人」,將「在罪中」的人理解為「在監獄中」
* 按18節的上文下理,這事件該發生基督復活以後(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但這看法卻將這事件設定在挪亞興建方舟之時
* 19節中基督「曾去」(went)也是用喻意的理解成「藉靈」透過挪亞去傳道,所以事實上基督沒有親自去,和經文本身表達的意思有分別
2. 「監獄的靈」是指舊約時代的聖人
如本文的附圖,這看法認為這段經文是指基督在釘死之後、復活之前到了「靈薄獄」宣告(proclaim)勝利(經文的「傳道」原文可解作宣講(preach)、宣告(proclaim)),解放舊約時代的聖人,將他們帶去天堂。「靈薄獄」是天主教的概念,是在地獄的邊緣的地方,住了未有受洗的嬰兒與舊約時代的聖人1。
這看法的弱點是:
* 將「監獄的靈」中的「靈」作喻意的理解為舊約時代的「聖人」,「監獄」理解「靈薄獄」。但「靈薄獄」為猶太教及天主教後期的思想但並不源自聖經
* 20節指出「監獄的靈」是挪亞時代「不信從的」(原文沒有「人」一字),和「舊約的聖人」不配合
* 和第一個理解有相同問題,按上文下理基督「傳道」(應為「宣告」)的時間該是在復活之後而不是之前
3. 「監獄的靈」是指挪亞世代被洪水淹沒,在陰間中的罪人
這看法是第一個看法的改良版,指基督在他的死亡後、復活以前到達「陰間」向那時代的罪人傳道。很多接受這看法的人相信那裡的人有第二次機會改變。
這看法的弱點是:
* 和第一個看法一樣,將「監獄的靈」作喻意的理解為挪亞時代「犯罪的人」
* 聖經中從來沒有將「監獄」這字和「陰間」視為同樣
* 沒有證據顯示人死後會有第二次機會聽到福音並悔改,也和彼得前書的整體訊息所不合2
4. 「監獄的靈」是指挪亞時代犯罪而被囚禁的天使 (筆者現時的看法)
這是現代學者們最普遍的看法。這看法理解「監獄的靈」為在挪亞時代與人的女子發生關係、離開本位反抗神的邪惡天使,他們擅自與人間的女子發生關係並因此而被囚禁3。所以復活後的基督並不是下了地獄而是去了向這些曾犯罪現被囚禁的邪惡天使宣告勝利。
這看法將「監獄的靈」的「靈」理解為「天使」,而不是作喻意的理解為「舊約的義人」或「挪亞時代的罪人」。新約中使用眾數的「靈」時均是指向天使(屬靈的使者),不論是真正好的「天使」或是「惡魔」、「邪靈」之類,而從不用以指向活著或死去人4。並且「監獄」(phylakē)一字在新約的用法均是針對在世上活著的人5,從沒有使用在死後的人身上。值得留意的是這字卻使用在啟示錄20:7中記述撒旦(邪惡的「天使」)的囚禁。邪惡天使被囚禁的看法在猶太傳統中是十分流行的6,這亦和彼得後書2:4-5與猶大書6-7所指向的內容相配合:
彼得後書 2:4-5(和合本):
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沒有寬容,曾把他們丟在地獄,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審判。
神也沒有寬容上古的世代,曾叫洪水臨到那不敬虔的世代,卻保護了傳義道的挪亞一家八口。猶大書 1:6-7(和合本):
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
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就受永火的刑罰,作為鑑戒。
總結:這段經文不是講述耶穌復活後曾去「傳道」給一些死去的人,給予他們第二次的機會,否則彼得前書中一直提出信徒要堅忍不要放棄神的教訓便沒有意義(如彼前4:12-19、5:9-10、5:12),而且也和上下文提到挪亞時代顯得沒有關係(如果要這樣理解,基督也只是曾「傳福音」給挪亞時代死去的人,之後的死人亦沒有得益)。比較創世記6章、彼得後書2:4-5、猶大書1:6-7及新約時代的猶太傳統所得出的結論是那些「監獄的靈」是指在挪亞時代離開本位反抗神的邪惡天使,他們與人的女子發生關係並因而被囚禁(他們也是20節所指「不信從的」-留意原文沒有《和合本》中的「人」)。這段經文指復活的基督曾向那些悖逆的邪惡天使宣告祂自己已戰勝了死亡(比較22節),信徒靠著他透過受洗與基督連合也能確保在將來同樣的被拯救(20節)。
基於缺乏對猶太文化傳統的認識,讓這節經文毫無疑問的成為新約中其中最難理解的經文之一。
相關問題:
– 彼得前書 4:6:「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是什麼意思?
– 哥林多前書15:29中的「為死人受洗」該如何理解?
– 創世記6:4:「神的兒子們」是指什麼?(製作中)
若你有其他有關聖經或信仰的問題,可按這裡發問。
- 1913 天主教百科全書-靈薄獄 , 可參考筆者的另一篇文章:嬰孩、小孩子是沒罪的? ↩
- 可參考筆者的另一篇文章:彼得前書 4:6:「死人也曾有福音傳給他們」是什麼意思? ↩
- 創世記6:2;彼得後書2:4-5;猶大書6-7 ↩
- 希伯來書1:14、。唯一的例外在希伯來書12:23,但那裡多加了"righteous"一形容詞讓我們知道指的不是天使 ↩
- 例如:使徒行傳 5:19、 8:3; 哥林多後書 6:5、 11:23 ↩
- 正典外的文獻:以諾一書 10:4; 15:8, 10; 18:12–14; 21:1–10; 67:7; 以諾二書 7:1–3; 18:3; 禧年書 5:6 ↩
我喜歡你的論點,清楚又有理。以後會多入你的網站學習。謝謝你!
讚讚
你說,{及新約時代的猶太傳統所得出的結論是那些「監獄的靈」是指在挪亞時代離開本位反抗神的邪惡天使,他們與人的女子發生關係並因而被囚禁 },那麼,你怎樣解釋——希伯來書2:16 [hb5] 他 並 不 救 拔 天 使 、 乃 是 救 拔 亞 伯 拉 罕 的 後 裔 。
[bbe] For, truly, he does not take on the life of angels, but that of the seed of Abraham.
這不是很清楚指出,天使犯罪(無論那一個),都沒有救恩給牠們!!
讚讚
你好,多謝你的指教,但筆者不太明白你所用的經文和我本篇所說的有何衝突。來2:16提及神沒有救拔天使,本篇的看法也沒有說耶穌是去「救拔」那些犯罪天使呢?而是耶穌向那些犯罪而等待審判的天使「宣告」勝利而已。所以筆者不認為這和來2:16的內容有矛盾。
讚讚
謝謝您的解說,很喜歡你的神學文章。我想了一下,覺得第4個觀點還是有說不通的地方:
1. 動機不合理:我不認為至高神子耶穌有需要跑一趟跟任何受造物「宣告」勝利。拘禁起來已經證明神的權柄得勝。並且各個時代都有不守本位犯罪的天使,只去找挪亞時代的壞天使宣告不合理。
2. 對比不合理:在下文3:20補充說明「監獄裡的靈」時,對比的是方舟內的8人,若是用天使去對比人並不合理,我認為更合理的是方舟外不順從的「人」對比在方舟內順從的8人。
我目前認同 David Pawson 的看法更有可能:挪亞時代被洪水所滅的人是特殊的一群,他們吃喝的瞬間承受了神的烈怒而死- 全人類的毀滅。只有這群特殊的人的靈得著耶穌宣講福音的機會。
耶穌是用「復活」宣告向死亡的得勝。我認為在復活之前耶穌完成的是所有父神託付的福音傳講(包括以靈的身份向一群特殊的人)使命。
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