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將提供有關《使徒行傳》的研經資料,沒有註明出處的是筆者的註釋,並會不時作出更新:(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3月15日)
使徒行傳整卷書的簡介(來源:The Bible Project)
第一部分:1章至12章
第二部分:13章至28章
第一章
1:5
徒1:5:什麼是「聖靈的洗」、「約翰的洗」、「奉主耶穌的名的洗」?(製作中)
第二章
2:4
徒2:4、10:46、19:6:「說方言」(Speak in tongues)是指什麼?是指人間的語言還是天使的話語(林前13:1)呢?(製作中)
新約時期的羅馬皇帝凱撒(該撒)家族
主前27-主後14年:亞古士督(Augustus)- 基督出生時在位的凱撒(路2:1)
主後14-37年:提庇留(Tiberius)- 基督傳道時在位的凱撒(路3:1)
主後37-41年:「加里古拉」或「該猶」(Gaius Caligula)
主後41-54年:革老丟(Claudius)- 保羅傳道時期在位的凱撒(11:28),曾逐猶太人離開羅馬(18:2)
主後54-68年:尼祿(Nero)- 殺害彼得、保羅的凱撒
主後68-69年:加爾巴(Galba)
主後69年〔3個月〕:「奧托」或「奧索」(Otho)
主後69年〔8個月〕:維特里烏斯(Vitellius)
主後69-79年:維斯帕先(Vespasian)
主後79-81年:提多(Titus)- 維斯帕先之子,曾以將軍的身份揮軍於公元70年毀滅耶路撒冷
主後81-96年:多米田(Domitian)
主後96-98年:納華(Nerva)
主後98-117年:他雅努(Trajan)
第五章
徒5:1-11:為何神要懲罰亞拿尼亞和撒非喇?是因為他們沒有將所有的財產奉獻嗎?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11:28
《中文NET》
「天下」。指羅馬帝國。
「大饑荒」。本書確定其年日在主後45-48年間,第11章的形容是「大饑荒」的早期。
「革老丟」(Claudius)。是羅馬君皇,全名是「提比留‧革老丟‧尼錄‧日耳曼尼克斯」(Tiberius Claudius nero Germanicus),簡稱「革老丟」。主後41-54年間在位。
第十二章
12:1
《中文NET》
「希律王」(King Herold)。是希律亞基帕一世(Herold Agrippa I),大希律(Herold the Great)之孫。其人政績平平。本章所記發生於主後42-43年間。
12:2
思考問題:
為何神容許希律殺了雅各,卻藉主的使者救彼得出監?為何他們的「待遇」不同?這是否不公平?留意希律最後的結局如何(12:20),但不會所有的惡人都是這麼快「現眼報」的。
12:12
《中文NET》
12 「約翰馬可」(John Mark)。原文是「也可稱為馬可的約翰」。「約翰馬可」後來成為使徒行傳中的重要人物:12:25; 13:5, 13; 15:37-39。
12:23
《中文NET》
31 「被蟲所咬食,不治而死」,約瑟夫(Josephus)著作《猶太古史》(Jewish Angiquities)19.8.2 (19.343-352) 記載希律安提帕一世在主後44年死於該撒利亞。實際發生和路加所記大致相同。某一慶典的第二天,希律穿上銀製袍服,陽光下閃爍奪目。劇院內的大羣人高呼歌頌他為神袛。希律洋洋得意,舉目見一貓頭鷹(兇兆)停於繩上,立時腹痛如絞,抬回寓所後第五天身亡。約瑟夫(Josephus)文獻和使徒行傳所記並無出入。路加記天使擊打是死因,並非立時倒斃。被蟲咬的死法更不光彩;一位權勢薰天的統治者被蟲化為烏有。
《新譯研讀本》
約瑟夫(《猶太古史》19.346、349-350)指出,希律亞基帕一世感到劇烈的心痛及嚴重的腹痛,五天之後就死了。路加說他被蟲咬,可能是指東方的蛔蟲,活躍地以人的消化道及四周部位作為食物。如果希律亞基帕一世患上了類似盲腸炎或腹膜炎等疾病,無疑就會死得極其痛苦。希律死於主後44年,即凱撒革老丟王(Emperor Claudius Caesar)第四年。
12:25
《中文NET》
名叫馬可的約翰:可能是在耶穌被逮捕的那個晚上逃走的那個青年人(可14:51-52)。馬可是第二福音書的作者(參彼前5:13),曾陪伴保羅和巴拿巴下到安提阿去,並在他們的第一次宣教旅程同行(13:4)。保羅認為他不適合去第二次宣教旅程,所以巴拿巴帶他往塞浦路斯去(徒15:36-39)。後來,保羅再一次感謝和喜愛馬可的陪伴(西4:10;提後4:11;門24節)。
第十三章
13:1
留意新約也有「先知」,並且這時候已經有「教師」的角色。
《中文NET》:
「稱呼尼結的西面」。「西面」(Simeon)極可能來自北非,因「尼結」是拉丁文的「黑色的皮膚」之意。
「古利奈人」。是古利奈(Cyrene)城的人。城位於埃及西部、非洲北端海岸。
「分封王」。地位在「王」之下(有如諸侯),受羅馬政府委任,相當於省長或區長。新約多次稱加利利區的分封王希律是「王」,反映了民間的稱呼(太14:9;可6:14-29)。
「希律」。是指希律安提帕(Herold Antipas)。主前4年至主後39年在位。
13:7
「方伯」(Proconsul)或作「總督」。是羅馬委任管治一區的官員。直接受命於羅馬議會。
13:9
這是少數非醫治而是審判的神蹟。參:使5:1-11
13:19
「七族」。參申命記7:1。
13:22
引用撒母耳記上13:14、詩篇89:20
13:29
引用申命記21:23;參使徒行傳5:30; 10:39。
13:33
引用詩篇2:7。
13:34
引用以賽亞書55:3
13:35
引用詩篇16:10
13:41
《中文NET》:
引用哈巴谷書1:5。本處「告訴」的人是保羅。保羅警告他們要相信,否則神必審判。本處與哈巴谷書的平列使用是:以色列人看不出巴比倫的茁長成為以色列國的審判。
13:47
《中文NET》:
保羅引用以賽亞書42:6及49:6。巴拿巴和他就是以賽亞所說的僕人。
13:48
徒13:48:「凡預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是否指神預定了一個人信或不信?如果神預定了我是「不信」的豈非糟糕?
第十四章
14:11
《中文NET》:
「諸神成了人形降臨」。希臘文化對「神人」的稱呼。相傳「丟斯」(Zeus)和希米斯(Hermes)二神曾過訪本區,居民因不能認出而受罸(Ovid, Metamorphoses 8.611-725)。現場的人不想重蹈覆轍。
14:12
《中文NET》:
「丟斯/宙斯」(Zeus)。希臘諸神之首。希臘─羅馬帝國通國敬拜的偶像。羅馬人稱之為「丘比特」(Jupiter)。「希耳米」(Hermes)。是希臘諸神中之一。希臘神話相傳「希耳米」是諸神的「傳話人」,也是口才的神,相等於羅馬神「默克里」(Mercury)。
14:14
留意保羅和巴拿巴也被稱為「使徒」,並不是只是最初耶穌所揀選的人。「使徒」的本意是「委任的傳訊者」。
今天的信徒還能作出說預言、趕鬼、治病、說方言等神蹟的聖靈恩賜(miraculous gifts)嗎?
14:26
《中文NET》:
「安提阿」(Antioch)。是敍利亞(Syria)的城市(非彼西底的安提阿),也是保羅第一次佈道旅程的起點(13:1-4)。這次佈道旅程在此結束,全程約有2,240公里(1,400英里)。
第十五章
《中文NET》:
15:16
「大衛的帳幕」。「帳幕」或作「居所」。本處引用阿摩司書9:11,指大衛傾覆了的王朝。神正在運作重建大衛的血脉(2:30-36; 13:32-39)。
《中文NET》:
15:22
「西拉」(Silas)。參哥林多後書1:19;帖撒羅尼迦前書1:1;帖撒羅尼迦後書1:1。
有關保羅的外觀:
新約鮮少提及保羅的外觀,但一些資料則出現在「次經/偽經」(apocryphal)中,如《保羅行傳》1(The Acts of Paul)中提及「阿尼色弗沿著通往路司得 (Lystra) 的捷徑走,並站在那稟等 候保羅,依照提多的描述,從(所有)路過的人當中尋找他。阿尼色弗終於看見保羅前來,他身材短小,禿頭彎腿,體魄壯健,兩眉相連,鼻樑略呈曲狀,非常友善;他一時有人的面孔,一時又有天使的面孔。」
當然這些次經的記載的真確性不能確定,但現時找到最早有關保羅的壁畫(四世紀)也是描繪他是禿頭的:
保羅
左邊是約翰、右邊是保羅
第十六章
16:3
早至第二世紀,猶太律法規定若生母是猶太人即算為猶太人,但第一世紀時這法令可能尚未執行。縱使已有明令,未受割禮前的提摩太還不被認為是猶太人。可能保羅希望提摩太能走進猶太人的社群傳福音,所以才讓他受割禮。
16:7
這裡將「聖靈」(16:6)與「耶穌的靈」(16:7)等同 (約一4:3,「主的靈」林後3:17)。這些經文都表明了三位一體教義(如:太3:16;徒10:37;羅15:16、30;林後13:14;弗1:17;多3:6;彼前1:2)。
16:16
「邪靈」。原文作「蠎蛇的靈」(Spirit of Python)。希臘神話中守護天諭的巨蛇,後來為阿波羅所殺。「蠎蛇」(Python)一字後沿用於能知過去未來,有神靈附體的人。
我們應該占卜嗎?
有關星座的問題
第十七章
17:18
《中文NET》
「伊壁鳩魯門」。是哲學家「伊壁鳩魯」(Epicurus)約在主前300年設立的學派。他們雖主張生命的目標在於享樂,但並不縱樂。他們對歡樂的定義是無痛、無憂、無煩惱下的歡樂。他們認為所有宗教組識都是邪惡,相信諸神懲罰死後的罪人。由於以上各點,他們不能接受保羅所說的復活。
「斯多亞門」。是哲學家「參諾」(Zeno)(主前342-270)設立的學派。他從腓尼基來到雅典,將「清心主義」稍為修改成立「斯多亞」派。他們否定「伊壁鳩魯門」的追求歡樂,堅持道德之上。他們強調責任、自覺的行動,也相信冒險是值得的。他們承認達到道德之巔並非易事,也相信上天的供應保護。
17:28
《中文NET》
引用阿勒特(Aratus)(主前310-245)文集的話,指出人類和神的關係,並有交代的責任。
第十八章
18:2
《中文NET》
「亞居拉和妻百基拉」。在新約中屢屢提及:使徒行傳18:18, 26;羅馬書16:3-4;哥林多前書16:19;提後4:19。路加稱「百基拉」(Priscilla),保羅稱「百基卡」(Prisca),是同一人。
「本都」(Pontus)。小亞細亞(Asia Minor)東北部的地區,是羅馬省份。
「革老丟」(Claudius)。是羅馬君皇提比留‧革老丟‧尼羅‧日耳曼尼克斯(Tiberius Claudius Nero Germanicus),一般稱「革老丟」,主後41:54年間在位。逐猶太人之令是在主後49年。
18:12
「迦流」(Gallio)。在主後51-52年間任亞該亞(Achaia)的方伯(Proconsul),使徒行傳確定事件發生的日期。迦流之父是辯士,其兄弟是哲學家。下述事件可能發生在主後51年7月至10月之間。
18:18
《中文NET》
許過願:雖然這句話可以指亞居拉,但是很可能保羅才是那個許過願的人。因為拿細耳人的願牽涉到嚴謹的潔淨禮儀,在外族人的地方履行是不切實際的(民6:1-21),所以這裡所說的許願,很可能是保羅私人為操練信心而起的。剃頭髮(有願在身的日子是不剪髮的)標示許願的結束,或許也是向神表達感恩的一種方式。
18:23
保羅開始他的第三次宣教旅程
18:25-26
亞波羅只知道約翰的洗禮換言之他之前並沒有奉耶穌(或聖父、聖子、聖靈)的名受洗。這裡說明百基拉、亞居拉因此向他將神的道講解的更仔細。為什麼先前要特別指明他「只」知約翰的洗禮?是否想表達他之後便從百基拉、亞居拉處得知耶穌的洗禮?最後他有沒有奉耶穌之名再受洗呢?這裡並沒有明言。但參考之後第十九章的經文,保羅要求另一些只受了約翰的洗的信徒奉主耶穌的名受洗(19:4-6)。因此可以合理推斷亞波羅都應有類似的經歷,最後也奉耶穌的名受了洗。
第十九章
19:1,保羅來到以弗所,這裡形容那裡有「幾個門徒」(門徒只是跟隨的學生,不一定代表他們得救如否,他們可能是施洗約翰的門徒)。他們沒有受耶穌的洗,但卻受了施洗約翰的洗(所以他們是否按舊約的形式得救?耶穌未復活以先,祂的門徒所施的洗是否也算是「悔改的洗」?相信門徒幫其他人施洗也不會自己不洗),但這裡保羅卻仍叫他們要奉耶穌的名再受洗。
19:2,保羅問他們信的時候受了聖靈沒有?他是指不受洗而得聖靈?不是!因為顯然他提及的這個聖靈是外顯的,行奇事神蹟的(如果是徒2:38提及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所得的「內棲」的聖靈,他們也不會知道因為不能從外表看出來),並且從19:6得知是這外顯的聖靈是和神蹟有關的。
19:4 他們只是約翰的門徒而不是耶穌的門徒。
19:6
為何保羅還要給他們按手賜與「聖靈」?他們不是奉主耶穌的名受洗並且得著應許的聖靈嗎(19:5,2:38)?明顯保羅授與他們的是聖靈的奇事神蹟的能力,所以他們才能說方言和預言。
19:10
保羅在以弗所逗留了兩年的時間
19:16
留意這裡撲到他們身上的是「被邪靈所附的人」而不是邪靈本身
19:19
《中文NET》
「五萬銀元」。銀元原文是「特拉瑪」(drachmas)。一「特拉瑪」相等於一銀元(羅馬銀幣)。一銀元是普通勞工一日的工資,50,000銀元就是50,000個工作天的薪資(以一星期六天工作計算,就是8,300週)。「特拉瑪」有時也用「羊」表達,一「特拉瑪」可買一頭羊,故50,000銀元也被說為50,000隻羊。基督教對以弗所經濟的衝擊可萛不小。(參19:26-27。)
19:24
「亞底米」(Artemis)為希臘女神(羅馬神話中則稱為Diana),在小亞細亞(Asia Minor)特別流行。她的廟是古時世界七大奇景之一,就在以弗所(Ephesus)城郊。
以弗所的亞底米
現存以弗所的亞底米廟遺址
以弗所的亞底米廟的重製模型
19:29
以弗所(Ehpesus)的大劇場(今日仍在),面朝通往港口的大道,有25,000個座位。
第二十章
20:6
「我們」。路加應該從這時開始參與保羅的旅程。
20:7
「七日的第一日」這是新約首次提到星期日的聚會(林前16:2)。但聖經從沒將星期日喚作基督徒的「安息日」。教會最初期是以猶太人為主(十二使徒、保羅均是猶太人),他們都仍舊在猶太人的安息日(星期五日落到星期六日落)到會堂聚集,像耶穌一樣教導人(可1:21、6:2;路4:16、4:31、6:6、13:10;徒13:14-15、13:44、16:13、17:2、18:4)。
20:12
耶穌曾對十二使徒要使死人復活(太10:8),但四福音中都沒有門徒使死人復活的記載。在使徒行傳中彼得(徒9:41)和保羅(20:9)都曾使死人復活。
20:22
原文直譯是「被靈捆綁」(沒有「聖」);(和合本)「心甚迫切」;(和合本修訂版)「被聖靈催迫」;(新譯本)「心靈受到催逼」;這裡提及心靈的捆鎖而20:23提及的是肉體的捆鎖。
20:27
保羅說自己已將神的旨意/計劃都教訓他們了。所以神的計劃並不是指一些隱晦不明的「個人特殊旨意」,而是祂救恩的計劃或祂的道德旨意。
有關神的旨意(一):如何明白神對我生命的旨意?
有關神的旨意(二):神對我有沒有特定的旨意?如將來的選修學科、工作、結婚對象?
有關神的旨意(三):我該如何計劃?參考保羅的決策過程
20:29-31
啟2:2提及以弗所教會「曾察驗那自稱使徒卻不是使徒的」,是否因保羅這裡的提醒?
20:35
「施比受更為有福」,這句話並沒有在福音書上記載,該是在門徒中間流傳耶穌的話。
第二十一章
21:1
「我們」。路加該參與了這段旅程。
21:2
《中文NET》
「腓尼基」(Phoenicia)。是巴勒斯坦(Palestine)北部,地中海(Mediterranean Sea)沿岸的區域。
21:4
《中文NET》
「聖靈感動……不要上耶路撒冷」。保羅似乎可以選擇去不去耶路撒冷(14節)。這相當於一個警告:在耶路撒冷有危險,故勸告保羅不要去。
21:8
七個執事之一的腓利(徒6:5、8:4、8:26-40、21:8-9)。從8:40記載他傳福音到了凱撒利亞至這時他已經有四個女兒了。這裡記載了女性中也有人得到聖靈的恩賜。
21:10
這「亞迦布」(徒11:28)曾預言有大饑荒。
21:20
《中文NET》
「多少萬」。參使徒行傳第2至第5章有關猶太人信主的經過,特別注意2:41及4:4。據估計,當時住在耶路撒冷的猶太人約有20,000到50,000之間。
21:21-26
這裡所做的顯明了福音不要求外邦人追隨猶太人的規矩,但亦不是要猶太人拚棄他們的律法和習俗。這「潔淨神」該是作拿細耳人許願的結束儀式(民6:14-15)。
21:25
《中文NET》
「擬定」。指15:6-21耶路撒冷公會的決定。決定的重提是提醒讀者本處的問題有所不同:目前不是外邦人應否先成為猶太人,才能成為基督徒(第15章),而是成了基督徒的猶太人應否保持猶太習俗。重視這問題就是建議猶太和外邦的基督徒可以有不同習慣。
21:37
《中文NET》
「你懂得希臘話?」保羅是有學問的拉比,通希伯來文及希臘文。保羅以希臘話發問,千夫長立刻知道他所逮捕的不一定是心中肯定的亂黨。身份的錯認顯出這一切事件的混亂。
21:38
《中文NET》
「刺客」。原文作「刄首黨」(Sicarii)。約瑟夫(Josephus)在他的著作《猶太戰記》(Jewish War)2.13.3 2254-257 及《猶太古史》(Jewish Angiquities)20.8.10 20.18 中屢次提及這黨。猶太愛國份子中最激烈的一羣,極恨羅馬,毫不猶豫的刺殺羅馬官員。他們喜用「刄首」,故此得名。逮捕保羅的千夫長以為所對付的是恐怖份子。
21:40
「希伯來話」:原文可譯作「希伯來話」或「亞蘭文」。第一世紀巴勒斯坦所用的語言。
第二十二章
22:3
《中文NET》
「迦瑪列」(Gamaliel)。是著名的猶太學者兼教師(5:34)。他有孫與他同名,一般稱之為「老迦瑪列」。猶太文獻中屢有提名。他被稱為「拉波尼」(Rabba),是拉比中最崇高的稱號(約20:16)。後期的拉比亦極敬重「迦瑪列」。
22:16
徒9:18記載掃羅隨後便受了洗。
22:21
神透過異像讓保羅清晰的知道祂對祂的旨意是差他傳道給外邦人(22:10、22:14)
22:22
雖然這是神從起初就對亞伯拉罕及以色列的應許(創17:4-5;王上8:41-43;代下6:33;賽56:6-8;),但他們很難以接受神也要拯救外邦人故此才有這樣大的反應。
第二十三章
23:5
參:出22:28
23:6
《中文NET》
「撒都該人」。掌握了當代猶太教內的政派,佔公會中多數席位。他們嚴守摩西律法。參馬太福音3:7; 16:1-12; 22:23-34馬可福音12:18-27;路加福音20:27-38;使徒行傳5:17; 23:6-8。
「法利賽人」(Pharisees)。是耶穌時代的猶太政治和宗教體中最具影響力的一羣。法利賽人數目比撒都該人(Sadducees)多(根據約瑟夫(Josephus)著作《猶太古史》(Jewish Angiquities)17.2.4 17.42,當時有超過6,000法利賽人),他們在某些教義和行為規則上與撒都該人不同。法利賽人嚴守舊約規條,又加上許多傳統規則,如天使和身體復活等。
23:24
《中文NET》
「腓力斯」。「腓力斯」是「安多尼努斯‧腓力斯」(Antonius Felix),原是皇太后安東尼亞(Antonia)的奴隸。安東尼亞是羅馬君皇革老丟(Claudius)之母。「腓力斯」在主後52/53年間任巴勒斯坦區總督,以貪污著名。為人多疑、貪財、暴虐。史學家稱他為「以奴隸之心操君王之權」。
23:27
明明是保羅的外甥(23:16)聽到猶太人的計謀而告密,但這千夫長呂西亞卻向腓力斯邀功是他帶兵營救了羅馬公民保羅
23:34
「基利家」是羅馬帝國當時的一個省份,而保羅出生的「大數」是其中的城市。大部份的羅馬省份都有在新約提及:除基利家外,還有本都、以利哩古、加拉太、加帕多家、亞西亞(亞細亞)、亞該亞、庇推尼、每西亞、弗呂家、敍利亞、馬其頓、埃及、旁非利亞、革哩底(克里特)、居比路(塞浦路斯)等。
第二十四章
24:1
《中文NET》
「亞拿尼亞」(Ananias)。於主後47-59年間任大祭司。
24:3
《中文NET》
「太平、先見、改革」。這都是帖土羅奉迎的話。史籍記載的腓力斯一無是處。
24:15
「義人或不義的人都要復活」。「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9),有一天主耶穌會審判所有人(徒10:42,17:31)。
24:24
《中文NET》
「土西拉」(Drusilla)。是猶太女子,腓力斯(Felix)可能從她得知基督教這新興的運動。「土西拉」是希律亞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 I)和亞基帕二世(Agrippa II)的妹妹所生,其時她是20歲左右。她曾嫁給敍利亞(Syria)一小區的王,後於16歲時離婚另嫁腓力斯;這是土西拉第二次,腓力斯第三次的婚姻(見約瑟夫(Josephus)文獻)。「土西拉」出身於希律家族,可能知道「這道」。
24:26
《中文NET》
「送他銀錢」。行賄獲釋是當時羅馬官場一般的作風(參約瑟夫(Josephus)文獻)。
24:27
《中文NET》
「波求非斯都」(Porcius Festus)。「波求非斯都」接「腓力斯」的任為巴勒斯坦(Palestine)總督(或作巡撫)。他任期的開始和結束(死時)都不清楚。尼祿(Nero)王在主後57或58年間將腓力斯調回,委派「非斯都」接任(主後57, 58或 59年)。根據約瑟夫(Josephus)著作《猶太古史》(Jewish Angiquities)20.8.9-10 20.182-188 及《猶太戰記》(Jewish War)2.14.1 2.271-272,其政績勝於腓力斯及其前任者,但路加在使徒行傳中卻不以為然:非斯都為了討好猶太人,將保羅當作犧牲品送回耶路撒冷受審(25:9)。非斯都對擾亂治安的人嚴厲處分卻是易見的。「留保羅在監裏」:路加指出在政治因素下,公道遜色。留保羅在監裏是討好猶太人手段。
第二十五章
亞基帕二世曾被邀聽使徒保羅的申辯與效忠羅馬政府至死 《以斯拉培訓網絡》
亞基帕二世(Agrippa II;主後53-92年)是亞基帕一世的兒子,生於主後27年,在其父去世時才17歲;因他太年輕,羅馬再次派巡撫管治猶大地,並以該撒利亞腓立比為總部,這管治方式一直維持至「第一次猶太人叛亂」(主後66年)為止。新約聖經也曾提及這兩位巡撫:安東尼厄斯腓力斯(Antonius Felix;任期為主後52-60年)及波求非斯都(Porcius Festus;任期為主後60-62年)。
然而,後來該撒革老丟卻賜予亞基帕二世王的銜頭,將巴勒斯坦北部和東北部的領土賜給他。他不足30歲已漸漸取回由希律家族原來管治的領土。當該撒尼祿(Nero;主後54-68年)在主後54年繼承王位,亞基帕二世已成功承接其叔父腓力的領土。他將首府從「該撒利亞腓立比」改名為「尼祿尼亞」(Neronias)以表示對該撒尼祿的謝意,但是這名用了一段時期就被廢棄了。
從主後48至66年間,亞基帕二世擁有委任猶太人為大祭司的特權。因此,巡撫非斯都準備要審問使徒保羅時,邀請被認為熟悉猶太人習俗的亞基帕二世來聽保羅的申辯,而他的妹妹百尼基亦在場(徒25:13-26:32)。然而,亞基帕二世跟其父一樣,極其尊重猶太教和聖殿兩者的傳統,故未能幫助使徒保羅。他甚至用開玩笑的口吻,指責保羅想把他改造為一位基督徒(徒26:28)。這事就是新約聖經記載有關亞基帕二世的事件。
事實上,這段由巡撫管治的日子非常重要,因再次見證羅馬政府忽視猶太人,以及他們對遵守律法的執著。在巡撫的暴政之下,猶太人對宗教的熱誠令整個民族非常齊心,一起對抗那些企圖對他們的同胞和宗教的人。亞基帕二世完成其祖父大希律修築聖殿的計劃,並在耶路撒冷多處街道上,鋪上大理石塊。他雖然敬重猶太教,卻仍忠於羅馬政府。
主後66年,當「第一次猶太人叛亂」剛剛開始,亞基帕二世與百尼基竭力勸阻猶太人對抗羅馬政府,但不成功,二人轉投羅馬政府。亞基帕二世不僅因忠於羅馬而獲得版圖的加增作為獎賞,更跟提多將軍(Titus;後來成為該撒)成為好友。於主後96年,亞基帕二世去世,沒有孩子。希律家族從此再沒機會直接管理猶太人的事務。直至主後132年,巴勒斯坦一帶的政局非常緊張,所以管理猶太人的職責便直接落在由羅馬政府委派的巡撫身上。
百尼基 (Bernice / Berenice) 《以斯培訓網絡》
根據有關歷史記述,百尼基是個婚姻混亂、生活淫亂的女人。她是希律亞基帕一世(Herod Agrippa I)的長女。希律亞基帕一世曾殺害使徒雅各,下手苦害教會中的聖徒(徒12∶1—2)。後來被蟲咬死(徒12∶23)。百尼基最初嫁給了她的叔父查西斯希律(Herod of Chalcis)。查西斯希律死後,她又嫁給她的同胞哥哥希律亞基帕二世(Herod AgrippaⅡ)。不久,百尼基又一度改嫁西西里王波利門(Polemon)。跟著便和波利門離婚,又與亞基帕二世復婚。這時亞基帕二世正受寵於羅馬皇帝,被分封爲王,曾親自審問過使徒保羅。而百尼基竟無恥地隨同亞基帕大張聲勢一同聽審(徒25∶13,23;徒26∶30,31)。有些史料記述,百尼基更與後來成爲羅馬皇帝的提多父子(Titus)及羅馬元帥等人行爲曖昧,這樣一個女人竟去聽審保羅!但保羅的分訴卻既有禮節又有能力,即使在當時被審的公廳上,保羅仍在傳講福音,希望罪人悔改(徒26∶1—30)。
第二十六章
26:2
反思問題: 當你明白以上有關審問保羅的人個人背景後,你可知道保羅在面對這些不義的人審判之時還是像基督的樣式,想當年他可是一個為宗教狂熱並欲置反對者死的人,他的改變是何等令人驚訝?我們是否面對什麼人都活出基督的樣式,還是因為覺得自己公義過對方而趾高氣揚?
26:10
《中文NET》
「投票」。原文作「投石」。希臘人以投石的方式表意,投白石表示同意,黑石表示反對。
26:11
如何面對和我們不同立場的人,反映了我們的屬靈生命(即使你的想法全對)。歷史中連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與約翰加爾文也犯過這錯誤,支持殺害一些他們認為的「異端」。
26:14
原文中「希伯來文」也可譯作「亞蘭文」。亞蘭文才是那時流通的語言。希伯來文只用作朗讀舊約聖經。兩種文字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26:18
「撒但權下」:很多人以為自己是自由的,但現實是一是你在撒但的權下被誘惑犯罪、或是選擇跟從神而得到真正的自由(約8:31-36)。
26:20
反思問題:我們行事是否與悔改的心相稱?還是只是口裡說悔改心卻不願順服?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雅2:26)
第二十七章
27:9
《中文NET》
「禁食的節期」。指猶太人的贖罪節(Day of Atonement),希伯來文稱為Yom Kippur。現在已進入10月份,危險的冬季風快要來臨。
「勸告」或作「建議」。路加筆鋒的轉移。保羅以囚犯身份,指導今後的航程及應付沉船,顯出神的照顧及與保羅的同在。路加開始詳細的描述,增加了事情發生的戲劇性。
27:22-25
神的使者對保羅本預言了沒有一個人會掉命,只有那隻船要損壞掉,但最後卻有水手不相信逃走而喪命(27:30-32)。可見神的預知並不代表預定了人的行為或選擇。
第二十八章
28:1
《中文NET》
「馬爾他」(Malta)。地中海(Mediterranean Sea)的一個海島(與今日的馬爾他島相同),位於西西里島(Sicily)以南。船在暴風中漂流了1,000公里(625英里)。
28:29-31
保羅還未被定罪,所以他即使在羅馬被囚禁還是相當的寛限,不但容許被供給、探訪,還在兩年間在一個相對安全的環境下傳講福音。
若你有其他有關聖經或信仰的問題,可按這裡發問。
這行傳很明顯包含了有關保羅的虛構事蹟,記載了保羅曾經為一頭獅
子施洗,後來更與牠交談。埃利奧特提出,這行傳的主要寫作目的,是要把有關保羅的傳奇事蹟,包括其中一些可能是口傳 的,按次序編著,為的是要記念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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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基督教典外文獻-新約篇》第三冊,頁17-18
「在記述保羅宣教事工的典外行傳之中,《保羅行傳》 (The Acts of Paul) 是最早的一卷,約寫於公元 160-170 年。最先提及這行傳的是特土良(Tertullian ;公元 160-230 年),他說這行傳是「錯誤地歸屬為保羅的著 因當中運用「特格拉( Thecla) 的例子作為婦女教導和施洗的認可」並不吻合保羅要婦女靜默的命令(參提前 2 : 12) 。特土良認為這行傳的作者是亞西亞的一名長老,他撰述這行傳是為要增加保羅的知名度,被指控以後,這名長老承認此舉是出於對保羅的愛慕,他最後被革除職位。至於這行傳的真確性,教父之間則眾說紛耘。一方面,希坡律陀(Hippolytus ;約公元 170-235 年)認為《保羅行傳》中有關保羅和獅子的記載是屬正統的,而俄利根 (Origen ;約公元 185-254 年)在〈基本 原則〉 (de Principiis 1.2.3) 中亦引用到《保羅行傳》。另一方面,優西 比烏 (Eusebius; 第四世紀)聲稱, 《保羅行傳》是備受爭議的著作耶柔米 (Jerome ;約公元 347-420 年)更認為這行傳並非正統而瞬棄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