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讀者提問)雖然基督教不像一些宗教般逼人信從,但如果不信本身就已經被定罪(約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會不會太嚴厲?另外在偏遠地區的人、夭折的嬰兒以及其他動物等接觸不了神的生命又會如何?
答:我們先看看經文附近的上文下理:
約 3:14-20(和合本):
14 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
15 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
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19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20 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如果只看18節可能會有一個錯覺,人被定罪是單單因為人們的不信。但留心上文下理的話,你會看到:
1. 神愛世人,甚至將耶穌賜給世人(16節)
2. 耶穌來到不是來定世人的罪,反而是叫世人因祂得救(17節)
3. 世人不接受耶穌因為自己的行為是惡的(19節),甚至因而恨惡祂(20節)
簡單來說,耶穌來到世上本是要拯救 有罪的人1。世人犯罪的結果就是滅亡2,但因為神愛世人,所以祂讓世人可以藉著信靠耶穌得救。14節中引述了在舊約中摩西怎樣製造銅蛇,讓悖逆神的以色列人可以得救3。那些被火蛇咬的以色列人並不是無辜的人,而是犯罪被神懲罰的人。同樣,今天世人因為犯罪4,就像舊約中被火蛇所咬的,他們唯一的拯救就是那為世人釘在十架上犧牲的耶穌。如果他們仍然執迷不悟,就像中了劇毒的人卻拒絕接受解藥般,是疚由自取,罪上加罪了。
如果營養師告訴你,人如果不吃喝便會死亡,你不信已餓死了,你會認為他太嚴格了嗎?醫生告訴一個肺癌病人,如果他不馬上戒煙及接受治療便會死亡,那病人不信他而真的很快病死,是否醫生太嚴厲?魚兒離開了水,便必定死亡。人離開了神也是這樣,因為神是人生命的來源。
至於有關偏遠地區的人、夭折的嬰兒以及動物的救恩等問題請參考其他相關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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