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表:
9/4/2016
最後修訂:
31/10/2026
問:哥林多前書11:2-16中「女人不蒙頭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為天使的緣故」是什麼意思? 今天姊妹還需要蒙頭嗎?
答: 對於這段經文的解釋存著頗多爭議,主要的看法有以下:
1. 今天已不適用(現在很多教會的取態)
2. 今天仍適用,蒙頭是指以頭髮蒙頭,所以教會中的女人應該留(相對地)長的頭髮 (較少教會有的取態)
3. 今天仍適用,並且應該使用真的頭巾來蒙頭 (現在很少教會的取態,但也有新興支持回歸這做法的運動1)
4. 經文所要求的態度今天仍適用,但因應文化的不同,不一定再以蒙頭表達(筆者的看法)
筆者認為第4種看法較符合上文下理:我們仍要留意衣著所表達的意思,但不一定需要沿用當時蒙頭的形式。
看看經文:
哥林多前書 11:2-16(和合本修訂版):
2 我稱讚你們,因為你們凡事記得我,又堅守我所傳授給你們的。
保羅指出哥林多教會一直堅守他所傳授的,但是:
3 但是我要你們知道:基督是男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4 凡男人禱告或講道(註:「講道」或譯「說預言」;5節同。),若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
5 凡女人禱告或講道,若不蒙著頭,就是羞辱自己的頭,因為這就如同剃了頭髮一樣。
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7 男人本不該蒙著頭,因為他是神的形像和榮耀;但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8 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卻是由男人而出。
9 而且男人不是為女人造的,女人卻是為男人造的。
保羅想提醒他們一些沒有做好的地方,按上文下理就是他們容許「女人不蒙頭作禱告或講道」,或讓「男人蒙頭禱告或講道」。從經文的內證已可知道,當時在希羅文化影響的外邦世界有蒙頭的習慣-包括男女(這亦有歷史的外證,包括公元200年的教會真的以頭巾蒙頭來理解這段經文)。保羅指出男人不該蒙頭,而女人在禱告、說預言時應該蒙頭。他把不蒙頭與剪髮、剃髮所帶來的羞恥連起來,可見當時頭部的裝扮有其文化上的意思,並不只是個人喜好。
另外,這裏的「男人」「女人」所用的原文字詞,也可以按上下文指「丈夫」「妻子」。因此,有學者認為,保羅在這裏特別關心的是夫妻的關係。在當時的文化中,已婚婦女蒙頭可以表達她的婚姻身分、貞潔及對丈夫的尊重;不蒙頭則可能被理解為不尊重這段關係,讓丈夫蒙羞。若從這角度理解,保羅要求妻子蒙頭,便不只是要求某種衣著,而是提醒她留意自己的打扮向別人傳達什麼意思。有點像今天的婚戒:它不只是一件飾物,也可以表達婚姻的承諾。不過,這裏是否每一處都特指夫妻,學者仍有不同看法。7
10 因此,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當在頭上 有服權柄的記號。
11 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人不可沒有男人,男人也不可沒有女人。
12 因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是藉著女人而生;但萬有都是出於神。
從以上文化背景理解,保羅要求婦女在禱告、說預言時有當時合宜的裝扮,是解得通的。不過,第10節提到的「權柄」和「天使」,仍有需要分開處理的難題。
首先,「有服權柄的記號」並不是原文逐字寫出來的意思。比較幾個譯本,便可以看出分別:
| 譯本 | 第10節有關「權柄」的譯法 |
|---|---|
| 和合本 | 應當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 |
| 新漢語譯本 | 女人頭上應當有權柄的記號 |
| 環球聖經譯本 | 女人應該有權柄在頭上 |
| 中文標準譯本 | 應該有權柄在女人的頭之上 |
| KJV | have power on her head |
| ESV | have a symbol of authority on her head |
| NIV | have authority over her own head |
原文的核心字句是「女人應當……有權柄在頭上」,當中沒有「服」或「記號」這些字,也沒有明說是「男人的權柄」。NIV的「自己的」(own)也沒有獨立對應的原文字詞,而是把它理解為女人自己的頭。中文標準譯本另有註腳:「權柄——傳統譯法作『權柄的記號』。」這些補充不一定就是錯譯,但它們已包含了譯者對經文的理解,不能單憑補上的字,就認定保羅已經清楚說明女人要服誰的權柄。
對這句話,主要有幾種理解:
- 蒙頭表明接受丈夫或男性的權柄。 這種解釋把第10節與前面「男人是女人的頭」及創造的論述連起來。不過,原文說女人應當「有權柄在頭上」,若把它理解為戴上順服丈夫或男性權柄的記號,便需要解釋這個意思如何從原文及上下文得出。
- 蒙頭表明女人有禱告、說預言的權柄。 這種解釋留意到女人同樣參與這些事奉,但經文並沒有直接說蒙頭是取得或表明這種權柄的記號。
- 女人應當管理自己的頭,為自己的裝扮負責。 這種理解與「有權柄在頭上」的字句及衣著的上下文有關,但為何保羅在這裏特別用「權柄」來表達,仍需要解釋。
其次,「為天使的緣故」又是另一個難題。有解釋把它與創世記6章「神的兒子們」被女子美貌吸引的記載連起來2,認為蒙頭是為了避免吸引天使;也有解釋認為天使觀看或參與教會的敬拜,所以信徒應有合宜的表現;另有解釋認為天使關心神所設立的創造秩序。這些看法各有理據,但保羅沒有進一步說明。「為天使的緣故」是提出一個理由,也不是說女人要服從天使的權柄。
筆者在另一篇文章〈「蒙頭」與保羅時代醫學知識的關係〉介紹過一種解釋,嘗試從古代醫學對頭髮及生殖的理解,說明蒙頭的背景。不過,這個假說仍有爭議;即使它能解釋為何露出頭髮可能帶有性的意味,也未能證明保羅這裏想到的就是創世記6章的天使,更未解釋清楚這與「權柄」有什麼關係。
因此,我們可以承認這幾個層次仍有難解之處,不必勉強選定一個解釋。不過,解釋仍要受上下文限制:保羅討論的是男女在禱告、說預言時怎樣避免羞辱自己的頭,並不是在這裏禁止女人參與這些活動;他也隨即提醒男女彼此需要,而且萬有都是出於神(11–12節)。所以,不能單憑「有服權柄的記號」這個譯法,就把這段經文的重點定為女人要順服男人在教會中帶領的權柄。
第13–15節也讓我們看到,保羅訴諸讀者對合宜衣著及頭髮的判斷:
13 你們自己要判斷,女人禱告神,不蒙著頭合宜嗎?
14 你們的本性不也教導你們,男人若留長頭髮是他的羞辱嗎?
15 但女人留長頭髮是她的榮耀,因為這頭髮是給她蓋頭的。
16 若有人想要辯駁,我們卻沒有這樣的規矩,神的眾教會也沒有。
這裡指出按「本性」可知蓄長髮是男人的羞辱。首先,多長的頭髮才算長呢?這裡並沒有明言,相信也按各地風俗習慣的不同而有差別。另外,是否真的人人都按本性覺得男人蓄長髮是「羞辱」?希臘羅馬也有不少男人是蓄長髮,包括最聞名的戰士斯巴達人(Sparta)3。最後,舊約中的拿細耳人就是留長髮不許剃頭的4,很著名力大無窮的士師參孫就是拿細耳人,對拿細耳人而言,不剪頭髮更是分別為聖的要求。可見我們不能不考慮文化背景,就把某種頭髮長度或蒙頭的形式,當成所有時代都相同的要求。
從以上分析,可見保羅要求信徒留意當時文化中衣著所表達的意思,免得在敬拜時羞辱自己或別人。蒙頭在當時可以表達莊重,也可能表達妻子對婚姻及丈夫的尊重,故此保羅要求那時候的女人在講道、禱告時5要蒙頭。基督徒不需要抗拒所有文化習慣;如果一種做法並不違背神,又能表達尊重、造就別人,與人和睦是好的事。相反,若文化中的做法涉及拜偶像、淫亂等違背神的事,基督徒便不能隨從。
但今天蒙頭在很多地方已沒有當時相同的意思,所以不能只把當時的形式照搬過來。就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9:22中提到「對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我們也要考慮今天的文化,怎樣以合宜的衣著和行為表達對神及別人的尊重。重要的不只是頭上有沒有一塊布,而是我們有沒有活出經文所要求的態度,讓世人看到基督徒群體中的愛6。
參考資料:
– Veiling a cultural issue? (Douglas Jacoby)(「今天已不適用」的取態)
– Veiling (1 Corinthians 11:6)? (Douglas Jacoby)(「今天已不適用」的取態)
– First Corinthians by Jim McGuiggan
進深閱讀:
– What is the Head Covering in 1 Cor 11:2-16 and Does it Apply to Us Today? (Daniel B. Wallace)(很詳盡的分析,屬於第四個取態)
若你有其他有關聖經或信仰的問題,可按這裡發問。
- The Head Covering Move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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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1:6(和合本) 又有不守本位、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等候大日的審判。
創6:2(和合本) 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
創6:4(和合本)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另參筆者另文:“彼前3:19:耶穌「曾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是什麼意思?” 中的第四點 ↩
- 這video提及為何古代及中世紀的戰士喜愛留長髮:https://m.youtube.com/watch?v=E8GvLqGp7s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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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6:2(和合本)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無論男女許了特別的願,就是拿細耳人的願,要離俗歸耶和華。
民數記6:5(和合本) 在他一切許願離俗的日子,不可用剃頭刀剃頭,要由髮綹長長了(和修:要任由頭上的髮綹生長。新譯:他要由他的頭髮長長。)。他要聖潔,直到離俗歸耶和華的日子滿了。
士師記13:5(和合本) 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 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
- 這裡指的女人講道、祈禱是在那些場合呢?男女信徒混合的場合?還是只有女性的場合?還是女性向公眾宣講的場合?這是另一個可探討的問題。 ↩
- 約翰福音13:34-35、羅馬書12:9-10、提摩太前書5:2-3 ↩
- 參看 Authority Over Whose Head? Did Paul Instruct Wives or All Women to Cover Their Heads (1 Corinthians 11:2–16)?,Harvard Theological Review。該文主張這項要求主要針對自由身或已獲釋的已婚婦女,並討論頭巾所表達的婚姻身分及貞潔;這是其中一種學術解釋。 ↩
蒙頭的意思就是說,好像我沒有頭一樣,我把頭遮了,好像沒有頭。
所以姊妹們的蒙頭就是說,她在神面前,是站在基督在神面前的地位上,也是站在各人在基督面前的地位上而蒙頭的
神叫女人蒙頭,乃是要把神的政治在地上彰顯出來。也只是女人,神才叫她蒙頭。女人的蒙頭,不只為著自己,乃是為著代表。有許多事情是為著自己,有許多事情是為著代表。為著自己,是因為我是女人。為著代表,是因為代表各人,代表基督。在基督面前我是代表各人,在神面前我是代表基督。
所以在神面前,女人蒙頭,就是等於基督在神面前蒙頭一樣。在各人面前女人蒙頭,就是等於各人在基督面前蒙頭一樣。一個頭不蒙,就是兩個頭.
在神的政治裏,不能有兩個頭。神是頭,基督就不能作頭;基督是頭,各人就不能作頭;男人是頭,女人就不能作頭。姊妹乃是負責在頭上有順服的記號,要顯出神政治的制度。
今天女人在頭上有服權怲的記號,就是要作給天使看!今天,只有教會裏的姊妹才有,整個世界的女人沒有。今天姊妹們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就是說,我把我的頭蒙起來,我沒有頭,我不作頭。我的頭不顯露,我接受男人作頭,就是說,我接受基督作頭,我接受神作頭。但是,你們天使卻背叛了。這叫作「為天使的緣故」。我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我是一個蒙頭的人。這一個,乃是對墮落的天使一個最好的見證。這一個對於沒有墮落的天使,也是一個好的見證。怪不得撒但是一直在那裏反對這蒙頭的事。因為這一個乃是羞辱牠。牠在神面前所不作的事,我們作。神在天使所得不著的,神在教會中得著了。
蒙頭雖是小事情,卻是大見證。《初信造就》只是截錄,請參考原文。
作者:倪柝声
多謝指教!那麼閣下的教會(或者文章作者倪柝聲的教會)就是屬於取態3(仍然以真實的頭巾蒙頭)?
Yes, Brother Henry. For us, sisters in the Body of Christ will have head covering during the meeting before the Lord. Before, I did not know but then I was encouraged by one of elder sister and I decided to do some research and pray before the Lord. Praise the Lord for He is good all the time and He knows me the best. I found this article about head covering from Brother Watchman Nee. If brother Henry is interested in more about Brother Watchman Nee for encouraging one another, please refer to this link for your easy reference: http://www.ministrybooks.org/watchman-nee-books.cfm. May the Lord grant us the spirit of wisdom and revelation to know Father’s heart and we can love Him back.
Hi, Henry, 謝謝你的討論和分析,幫助我了解多一些有關女人蒙頭的看法。請問這篇文章的題目是否漏了一個「不」字 -> 「女人不蒙頭…」?
謝謝指正。已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