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表:
16/7/2017
最後修訂:
20/9/2026
問:聖經不是神寫給(to us)我們的嗎?還是為我們(for us)而寫?兩者有什麼分別?
答:
聖經究竟是怎樣的一本書?猶太教徒、基督徒固然視之為神的話,但我們需要留意聖經自己的宣稱及當中顯示的特性。
其中一個很重要但容易忽略的分別是:
聖經是為我們而寫(for us),但我們並不是聖經各卷書的第一寫作對象(not written directly to us)。
這兩點需要同時成立。
如果只強調「不是寫給我們」,聖經很容易變成一本只屬於古人的歷史文件;但如果忘記我們不是第一受眾,也很容易把每一句經文都直接套在自己身上。
聖經是為我們而寫(for us)
有很多經文提及聖經的用處和好處,讓我們知道神為何讓我們擁有聖經:
聖經讓我們相信基督耶穌,也預備我們行各樣善事
提摩太後書 3:15–17(和合本)
15 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
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約翰福音 5:39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
值得留意,提摩太從小所明白的「聖經」,首先主要是我們今天所稱的舊約聖經。換言之,這些經文雖然首先屬於更早的歷史處境,保羅仍認為它們能夠教導後來的信徒,使人有得救的智慧,並預備人行各樣善事。
約翰福音明言他寫該書的目的
約翰福音 20:30–31(和合本)
30 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
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聖經並不只是提供宗教知識,它要引導人認識神、認識基督,並塑造人的生命。
聖經為教訓我們而寫
羅馬書 15:4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哥林多前書 10:11
他們遭遇這些事,都要作為鑑戒;並且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
保羅所談的是比他早很多世代的以色列人,但他仍然認為這些記載可以教導、警戒後來的信徒。
所以:
不是直接寫給我們,不等於與我們無關。
聖靈仍然可以藉聖經向後來的人說話
希伯來書的作者以「聖靈說」來引用詩篇的一段經文:
希伯來書 3:7–12(和合本)
7 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
8 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
……
12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詩篇 95:7–11(和合本)
7 因為他是我們的神;我們是他草場的羊,是他手下的民。惟願你們今天聽他的話:
8 你們不可硬著心,像當日在米利巴,就是在曠野的瑪撒。
《詩篇》的作者對自己時代的讀者引用了神曾對出埃及世代以色列人的警告;《希伯來書》的作者又引用同一段詩篇,提醒自己時代的基督徒不要因不信而離棄神。
同樣,今天聖靈仍能藉著《希伯來書》提醒我們。
但值得留意:這並不是把原來的歷史背景丟掉,然後隨意把一句古代經文套在今天的人身上。相反,《希伯來書》的作者正是從原來事件中的神學意義,引申到自己時代的讀者。
小結: 聖靈今時今日仍能藉聖經傳講有關神和耶穌的事情,警戒、教導和塑造我們。問題不是聖經今天還有沒有用,而是我們是否按它原來所要表達的意思去聆聽。
馬太福音 4:4(和合本)
耶穌卻回答說: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
我們不是聖經的第一寫作對象(not written directly to us)
雖然神默示的聖經對我們的屬靈生命非常重要和有益處,但我們並不是聖經各卷書的第一寫作對象(immediate audience)。
聖經中很多書卷都有特定的受眾或對象。舊約各書首先形成於古代以色列的歷史處境中;大部分新約書信、路加福音(1:1–4)、約翰福音(20:30–31)、使徒行傳(1:1–2)等,也可以看見特定的寫作目的或對象。
例如:
提摩太前書 5:23(和合本)
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提摩太後書 4:13(和合本)
我在特羅亞留於加布的那件外衣,你來的時候可以帶來,那些書也要帶來,更要緊的是那些皮卷。
相信沒有人因為想「應用」這兩段經文,而開始喝點酒,或計劃到特羅亞替保羅取回外衣及書卷。
為甚麼?
因為我們很自然知道,這些話首先是保羅對提摩太說的。
但在其他經文上,我們有時卻很容易忘記同一個原則,把自己當成經文的直接對象,把某些話直接理解成神對自己個人的命令或應許。
所以:
「這是神的話」不等於「這一句話原本就是直接對我說」。
經文對我們有權威,也不代表我們可以跳過它原先對誰說、為甚麼而說。
那是不是所有古代命令都只是文化性的?
也不是。
知道我們不是第一受眾,不代表凡是難以接受或難以應用的命令,都可以簡單說成「那只是古代文化」。
例如新約中有一些長期存在爭議的經文:
- 婦女蒙頭(林前11:2–16)
- 親嘴問安(羅16:16;林前16:20等)
- 婦女教導與教會角色(提前2:11–15)
以「蒙頭」為例,真正的問題不是簡單問:
「這是不是古代文化?」
而是需要研究:
這個命令背後的理由是甚麼?它的原則是否跨越文化?原來的具體形式是否也必須在所有時代完全相同?
筆者另有兩篇文章較詳細處理哥林多前書11章:
有些命令背後明顯涉及普遍性的道德原則;另一些則需要更仔細分析歷史背景、上下文和作者提出命令的理由。
所以「不是直接寫給我們」並不是逃避經文要求的方法,反而要求我們更認真釋經。
「為我們而寫」和「寫給我們」的分別
「寫給我們(to us)」代表我們是文字的直接受眾。
但觀察聖經內容可以知道,我們並不是經文作者當時直接面對的讀者。
「為我們而寫(for us)」則是指:雖然那些書卷先在特定歷史處境中寫給特定的人,神仍讓這些經文被保存下來,使後來的信徒可以藉此認識祂、認識基督,得到教導、警戒、安慰和塑造。
因此兩句話需要同時成立:
不是直接寫給我們,不代表沒有權威。
對我們有權威,也不代表可以跳過它原本的意思。
總結
我們要留意聖經每一卷書都有其寫作目的、歷史處境和第一受眾。
縱然我們不是那些書卷的第一受眾,神仍然藉著聖經啟示祂自己,並教導和引導後來的信徒。
因此,讀一段經文時,比較健康的方法是:
先了解經文對當時讀者所傳達的意思,再問這個意思今天如何教導和塑造我們。
當中可能需要了解當時的文化、歷史、文體和上下文;有時也要問這段經文在整本聖經中的位置。
這不是削弱聖經的權威。
恰恰相反:
正因為經文有權威,我們更需要先弄清楚它真正說了甚麼,而不是把自己想聽的意思放進經文裡。
保羅對提摩太提醒:
提摩太後書 2:15(和合本修訂版)
你當竭力在神面前作一個經得起考驗、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講解真理的話。
我們每一個人都應該謙卑地學習,如何按著正意去理解和應用神的話。
系列文章
- 有關聖經(二):我們是屬於新約的基督徒,為甚麼還要看舊約聖經呢?
- 有關聖經(三):神是如何默示聖經?神佔據了作者的心靈、操控他們的手去寫出聖經的內容嗎?
- 有關聖經(四):聖經的科學觀是現代的嗎?
- 有關聖經(五):為甚麼聖經有這麼多的譯本?如何選擇合適的譯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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