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同時發表在: https://teachingteam.blog/2023/05/freedom_in_new_heaven_and_earth/
讀者提問:看完了「創2:16-17:為什麼神要造分別善惡樹?」那篇文章,當中說到上帝創造分別善惡樹是為了給我們自由,給我們順從與不順從,愛與不愛的決定權,因為上帝不想要創造的是一群機械人。那麼在新天新地,沒有痛苦,沒有罪,沒有不順從的情況下是否代表在新天新地的我們就是不自由的機械人呢?
答:筆者在那篇文章分析了神選擇給予人「自由意志」,因為唯有這樣,人才能真真正正的去愛。神希望我們能「愛神愛人」1,沒有自由也就沒有愛。但自由的代價是人因此可以選擇悖逆,可以選擇違抗神的命令,這也是罪之所以出現。
那麼我們在新天新地時還會犯罪嗎?如果不會,是不是代表也會喪失了自由?
筆者相信2在新天新地之時,人是並不會犯罪的。因為罪會帶來痛苦和死亡,這卻是新天新地不再有的事:
羅 6:23(和合本):
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唯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
啟 21:4(和合本):
4 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哥林多前書15章也講述了復活後「屬靈的身體」不會再有死亡:
林前 15:54(和合本):
54 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但「不會」犯罪是否等同「不能」犯罪呢?當然不是,即使現在,雖然我們都有犯罪的經驗,也有犯罪的自由,我們理論上絕對「能」犯下像殺人般嚴重的罪行,但事實上卻很多人也「不會」做這些事。
愛需要有「自由」,所以筆者相信在新天新地之時,信徒仍享有自由。但即使「自由」是犯罪的條件但卻不是犯罪的原因。有自由本身並不一定會產生罪。耶穌基督成為人之時就顯示了作為自由的人,他也沒有犯罪3。
筆者因著以下的理由相信在新天新地時,得救的人既享有自由,也不會犯罪:
1. 復活後會有一個全新,屬靈、不會朽壞的身體
林前 15:35-57(和合本):
35 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甚麼身體來呢?
36 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
37 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榖。
38 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
39 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
40 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
41 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
42 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
43 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
44 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
45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靈:或作血氣)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
46 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
47 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48 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
49 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50 弟兄們,我告訴你們說,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51 我如今把一件奧秘的事告訴你們:我們不是都要睡覺,乃是都要改變,
52 就在一霎時,眨眼之間,號筒末次吹響的時候。因號筒要響,死人要復活成為不朽壞的,我們也要改變。
53 這必朽壞的總要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總要變成不死的。
54 這必朽壞的既變成不朽壞的,這必死的既變成不死的,那時經上所記死被得勝吞滅的話就應驗了。
55 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
56 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57 感謝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經文表明將來復活之時我們也會有身體,但卻是一個很不同的身體(屬天、靈性、不朽壞、榮耀、強壯、不死)。我們今天犯罪也和我們這個不完美、軟弱、朽壞的身體有關,但將來卻沒有了這限制。
2. 沒有外在影響如魔鬼,也無其人的罪去觸發你
在新天新地的時間,魔鬼也被消滅,他不能再試探、絆倒我們4。不愛神、愛犯罪的人也不在其中5,我們不會再被其他人的罪所觸發,也不需要以惡報惡。
3. 我們會更像基督,神亦在我們身邊
約壹 3:2-3(和合本):
2 親愛的弟兄阿,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當我們擁有像基督般的屬靈的身體時,經文說我們會像祂。具體情況現在還不知道,但這讓我們有信心將來會像耶穌般不會犯罪。筆者猜測可能因為會知道、體驗完全的真理,而耶穌說「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2),這令我們享有免於犯罪的自由。
4. 沒有了死亡和痛苦的身體,代表沒有了掙扎和缺乏
從福音書中看到復活後耶穌的身體能穿牆,能隨意出現,外貎像能變化,能進食卻也未必需要進食。如果復活的身體強壯得不能死亡和痛苦(第一點),那代表我們也不再經歷掙扎和缺乏,那自私和貪婪亦也不會存在。
總結
對於今日無時無刻面對著自身的軟弱和試探的我們,實在難以想像如何在擁有自由的狀態下卻不會犯罪。就像保羅的嘆息:
羅 7:14-25(和合本):
14 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
15 因為我所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
16 若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
17 既是這樣,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
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24 我真是苦阿!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保羅說今天我們能靠著聖靈得以順服神,將來當我們復活後有了那屬天、有榮 耀的身體時,便更不再需要經歷這些掙扎了。筆者想到這裡,就更加渴望將來那新天新地的到來。但神期望我們今天就效法基督,靠著聖靈去繼續過愛神愛人的生活,盼望那將來完全的救贖:
林前 2:9(和合本):
9 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
- 申6:5
5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利19:18
18 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己。我是耶和華。 ↩ - 關於終末的事,如天堂(新天新地)、地獄,經文的記載不多。所以我們只能從有限的資料上作出推論或猜測。為什麼神不滿足更多我們的好奇心,可能也需要另一篇文章去分析 ↩
- 約 10:18(和合本):
18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
約 8:32(和合本):
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 - 彼前 5:8(和合本):
8 務要謹守,儆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 ↩ - 羅 1:32(和合本):
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還喜歡別人去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