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將提供有關《加拉太書》的研經資料,沒有註明出處的是筆者的註釋,並會不時作出更新:(最後更新日期:2018年6月7日)

加拉太書整卷書的簡介(來源:The Bible Project)

全書大綱:

保羅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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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BiblePoint)

第一章

1:1
這是保羅以使徒身份寫信給加拉太眾教會的一封信。路加在使徒行傳也稱保羅為「使徒」(徒14:14)。保羅強調是主耶穌而並不是任何人給予他「使徒」的職份。所以他所要說的話也有來自神的權柄。

1:4
這裡說明基督為我們的罪捨己是按父神的旨意。並且這不但只是赦免了我們的罪,也是要叫我們活的和這罪惡世代不同(參第5章)。

1:6-7
為何保羅要寫這封信給加拉太的眾教會?顯現他聽聞有人在向他們傳「另一個福音」並影響著這些曾領受保羅所傳福音而歸向神的門徒。

《中文NET》
「那位」。指父神。注意1:1提到父神,並本節下面改提到耶穌基督。

「去從」或作「轉向」。

「別的」或作「不同的」。保羅立刻註明,除了他所傳的以外,別無其他的福音。

1:8-9
但保羅指出福音只有一個,若有人向另外有人所傳的和先前他們傳給加拉太人的不同,那人該受詛咒。這裡可見保羅對攪擾教會的人深惡痛絕。

1:10-12
保羅指出他所傳的來自基督,為要得神的喜悅。所以他不會為了討人的喜歡而更改了神交託給他的。否則,他就不算是基督的僕人了。

1:13-14
保羅曾是逼害教會的人(徒7:58、8:3、9:1-2)。他曾以為逼害教會就是愛神,直至他在往大馬色(大馬士革)的路上遇見主(徒9:3-19)。

1:15-19
保羅講述他遇見主而後的經歷,表明他的啟示是直接來自神,並不是由人而來(所以他在未見其他使徒以先已經開始將他所領受的福音傳揚了)。但他所領受的啟示和其他使徒所領受的沒有不同,他們亦都彼此相交。

1:17
《中文NET》
「阿拉伯」。包括「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imia)之西,敍利亞(Syria)及「巴勒斯坦」(Palestine)之東和南,延至蘇彝士峽(Isthmus of Suez)的地區。羅馬統治時期,該區有新興的獨立王國,統稱為「阿拉伯」(Arabic)。本區既鄰近大馬士革(Damascus),極可能就是保羅去的地方(參布理格斯(C.R. Briggs)著作《使徒保羅在阿拉伯》(The Apostle Paul in Arabic) Biblical World 41 (1913): 255-259)。

1:18
保羅傳了福音三年以上,才與使徒彼得見面,但他們對福音的理解並沒有不同。
《中文NET》
「見磯法」:
「見」。原文ἱστορέω (historeō) 解作「有目的、尋找資料的探訪」。
「磯法」(Cephas)。一般認為是使徒彼得(Apostle Peter)。

1:19
「主的兄弟雅各」:馬利亞從聖靈懷孕生了主耶穌以後,與約瑟還生了別的孩子(太13:55),雅各是其中一位。他後來也成為了門徒並作了教會的領袖(徒12:17、15:13-21)。

《中文NET》
「……我都沒有看見」。保羅清楚指出他和十二使徒和其他耶路撒冷的教會領袖只有極有限的來往,強調他事工的獨立性。

1:21
基利家的大數是保羅的家鄉(徒9:11、21:39、22:3)。
《新譯研讀本》
大數是基利家一帶最重要的城市。大數位於基利家東部,在一世紀初期,這個地區屬於羅馬帝國敘利亞省的管治範圍。保羅把敘利亞和基利家這兩個地區連在一起是十分精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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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BiblePoint)

第二章

2:1
「過了十四年」:指的是保羅歸主後再次到訪耶路撒冷,該是指為了討論外邦人應否受割禮而到耶路撒冷所開的會議(徒15:2)。

《中文NET》
「上」:耶路撒冷位於「山」上,故一般「去」耶路撒冷都稱為「上」耶路撒冷。

2:2
《中文NET》
「有名望之人」:「有份量之人」或作「重要人物」,「舉足輕重之人」。本句可譯作「和有份量的人非公開的面談」。這些「有份量之人」指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第6節同。

2:4
保羅指出在教會起始的二十年之內已經有假弟兄的出現,但這也是主耶穌所預言的(太7:15-20)。

《中文NET》
「假弟兄」(false brothers)。指以假動機、假藉口加入的人。原文作「有假藉口的假弟兄」,字眼似乎重複,但保羅是強調「假弟兄」的虛偽和不正的動機。

「窺探」。原文κατασκοπέω (kataskopeō) 可以有中性的解法,但本處的語氣肯定是負面的意思,是不懷好意的「窺探」。

2:5
《中文NET》
「一刻」或作「一小時」。成語,指很短的一段時間。

「讓步」(surrender)或作「屈服」。或譯作「對他們的要求, 一點也沒有屈服(讓步)。」

「為要叫福音的真理仍存在你們中間」。保羅顯然看「假弟兄」的要求是離開他所傳的真理,這是極為嚴重的指控(參1:8)。

2:6
保羅指出耶路撒冷中有影響力的領袖所得知的福音訊息和他先前領受的沒有不同,他們沒有為保羅加添什麼新的洞見。

《中文NET》
「有名望的人」:原文作「有影響力的領導人」。指耶路撒冷教會的領導。

「加增」或作「補充」。與1:16的「請教」同一字,但本處有不同解釋。

「沒有加增我的信息」或作「沒有加增我的權威」。原文作「沒有加增我甚麼」。

2:7-10
保羅沒有放自己在其他使徒以上,只是神叫彼得主要傳福音的對象是猶太人,而他的主要對象卻是外邦人(徒9:15)。並且他們所信的、熱心的也沒有不同。

2:12
《中文NET》
「提倡割禮的人」。指堅持外邦人(Gentiles)要先受割禮才可成為基督徒的猶太基督徒(Jewish Christians)。

「退去」或作「避開」。

2:14
彼得本是受了神的啟示知道外邦人也能因信基督的名受洗得救(徒10:28-48)。原本猶太人極為仇視外邦人而與其隔離(徒10:28),但彼得正因為明白福音已將所有人都歸於基督裡,所以他也不怕與外邦人相交吃飯。但當一些猶太門徒來到(受割禮的人)他就礙於壓力下與外邦人疏遠,保羅認為這與福音不合,便當面責備彼得。為什麼他不私下指出他的錯(太18:15)?因為彼得不是私下得罪了保羅,而是他在群眾中作了一些與福音不合的事。如果保羅對此沒有反應,其他的門徒就會誤以為這是正確的做法。所以一些影響群眾的行為便需要在群眾中處理(見:林前5:1-13)。

2:15-16
保羅沒有說他要廢掉猶太人的律法,他自己身為猶太人也守舊約的律法(徒21:20-26)。但是外邦人並不需要守舊約對以色列人的律法,並且他指出即使他現在按猶太人律法行事,也不是要藉著行律法稱義,因為沒有人能行律法稱義(2:16;羅3:20、3:28)。所有人都是因信基督而稱義(2:16-17)。

2:19-20
「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什麼時候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保羅在羅馬書有提到藉著受洗歸入基督,就是經歷與基督同釘、埋葬與同活(羅6:3-11)。

第三章

3:1
《中文NET》
「活畫」或作「公開展示」。

「迷惑」。原文βασκαίνω (baskainō) 作「蠱惑」,有用迷幻方式使他人神智不清的含意。也可解作「欺騙」。

3:2
這裡的律法是指舊約對以色列人的律法。他們什麼時候領受聖靈?這裡該是指住在信徒裏面的聖靈(羅8:9、11;林前6:19;弗2:22;提後1:14;約一3:24),而不是聖靈的恩賜澆灌(徒2:4、8:15-19;10:44-47;19:6),就是他們奉主名受洗的時候領受的(徒2:38、19:2)。

3:3
這裡的「肉身」該是指那些猶太基督徒的教導,要求外邦門徒行割禮。

3:5
神不單賜所有外邦人與猶太人門徒一樣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8-39)。還賜予加拉太教會中一些人能有行神蹟的聖靈恩賜。

今天的信徒還能作出說預言、趕鬼、治病、說方言等神蹟的聖靈恩賜(miraculous gifts)嗎?

3:6
見:創15:6

3:7
那時代的猶太人十分討厭外邦人,但神起初的計劃已經是藉以色列人將萬國歸向自己(創12:3、18:18),但舊約的以色列人沒能完成這事,卻要待真正的以色列人耶穌自己來成就。
《中文NET》
「早已傳福音」或作「提早傳福音」,「先傳福音」。

「萬國」(nations)或作「外邦人」(Gentiles)。希臘文τὰ ἔθνη (ta ethnē) 可譯作「萬國」或「外邦人」。

引用創世記12:3; 18:18。

3:9
所有人都是因信而在基督裏稱義,這在羅馬書又更詳細的解說(羅4章)。

3:10
見:申27:26

3:11
見:哈2:4

3:13
《中文NET》
引用申命記21:23。「木頭」,原文作「樹」(ζύλον, zulon),延伸為十字架,是羅馬死刑的刑具。

3:14
參以上3:2的釋經。

3:16
《中文NET》
引用創世記12:7; 13:15; 17:7; 24:7。

3:15-18
這裡是指神起初應許給亞伯拉罕時還沒有律法,所以如果亞伯拉罕是以律法稱義則完全不合理。所以是因信而稱義(見:羅4章)。

3:19
但律法並不是沒用的,後來保羅在羅馬書也探討過這問題(羅7:7-12)。

3:22-24
見:羅3:20

3:26-29
無論猶太人還是外邦人也藉同樣的信在基督徒裡成為神的兒女。而他們是如何歸入在基督裡?這裡再提及信徒是藉受洗而歸入基督(羅6:3)。不像舊約的割禮是針對以色列的男性,任何民族、身份、性別,也是在受洗歸入基督裡成為一體(見:徒2:38-39;林前12:13)。

第四章

4:1
《中文NET》
「未到成年」或作「仍是小孩」。原文νήπιος (nēpios) 這字指三、四歳的小孩。文義是年紀太小,不足以承當管理產業的責任。下同。

4:3
「世俗小學」(和合本):「世上粗淺的學說/守宙的星宿」(和合本修訂版)、「世俗所信之“宇宙星質之靈”/自然界原質」(呂振中)。這裡該是指膜拜自然的神靈或魔鬼。

4:4-5
因著耶穌所作的,猶太人和外邦人因信都能成為神的兒女(3:26-28)

4:6
這裡將聖靈等同耶穌/基督的靈(羅8:9;腓1:19;彼前1:11;徒16:7)。

4:8-9
見:4:3。保羅竟將他們外邦人拘守猶太人的律法與拜偶像的相比。

4:10
《中文NET》
「日子、月份、節期」皆有宗教節日的含義,而且保羅是針對猶太人欲強迫外邦信徒守摩西律法(Mosaic law),故這些「日子、月份、節期」極可能是猶太的安息日(Sabbaths),各節期(feasts)等「宗教」節日。

4:13-14
「身體的疾病」:究竟那時候保羅患上什麼疾病?學者會有不同的猜測包括眼疾、瘧疾與癲癇等。但無論如何,這病讓保羅在加拉太地區逗留更長時間,更因此而將福音傳給更多人。

保羅為什麼不以神蹟醫治能力醫治自己?可見這些在使徒身上神蹟醫治的恩賜也不是隨心所欲的。並且這是神蹟展示是為了確立他的訊息,而不是讓自己變得舒服或移除痛苦(見:徒28:3-10)。

4:15
那時的加拉太人未被那些假門徒、假教師(2:4)影響,對保羅十分感激,甚至保羅覺得他們願意為他「連自己的眼睛挖出來」。這裡是否暗示他患的疾病影響了他的視力?

4:19-20
加拉太人已經開始離棄了保羅起初傳給他們的福音(1:6-9),保羅為此感到十分痛苦,並且好像要從生幫他們透過福音生產出來(比較:林前4:15)。

4:21-31
由於那些假門徒的影響,加拉太的外邦門徒開始追求跟從猶太人的律法。這段保羅是以夏甲與撒拉的例子去說明基督徒是憑應許而生並不是靠守律法而生,並且憑應許而生的才能承受產業。既然應許是人憑信得生,所以加拉太外邦門徒再回去追求律法的條文就是愚蠢之極。

4:27
《中文NET》
引用以賽亞書54:1。

4:30
《中文NET》
引用創世記21:10。「自由婦人的」字樣不在創世記21:10。

第五章

5:2-5
保羅指出若外邦信徒欲跟隨猶太人行割禮,他們需要的不只是割禮而是全部的律法,但如果他們要憑律法稱義,那他們則變成猶太教徒與基督無份。神所應許的救恩是從基督來的(5:5;徒4:12)。

5:10
見:1:7

5:11
《中文NET》
「我若仍舊傳割禮,為甚麼還受逼迫呢」。意思是:假如保羅依舊教導人遵守摩西律法(傳割禮),為甚麼那些堅持外邦信徒守摩西律法的人,仍舊迫害他呢?

「十字架冒犯人的地方」。指傳被釘十字架的基督而得罪了猶太人。

5:12
保羅為了那些攪擾加拉太信徒離開真正福音的人十分憤怒:「如果他們那麼想外邦門徒受割禮,不如把自己閹割吧!」

5:13-15
外邦門徒不需要跟從猶太律法,呼應5:1。但保羅亦提醒他們在基督裡的自由不是自由去犯罪,而是從罪中釋放的自由。而愛神愛人就是讓人不被罪捆綁(見:太12:29-31)。

5:16-18
保羅提出門徒應該順著聖靈去行事,叫自己不隨從肉體的情慾去行。

5:17-23
這裡比對了隨從肉體與聖靈的結果。

5:24-25
雖然門徒不在律法之下,但屬基督的人該將肉體的私慾釘死(5:19-21),並靠聖靈帶領去結出聖靈的果實(5:22-23)。

第六章

6:1-2
基督徒有聖靈是否就不會犯罪?當然不是。如前所說,聖靈和情慾是在持續的爭戰之中(5:17)。但犯罪的人需要悔改,其他人也要小心被引誘跌入罪中。 並且信徒之間互相幫助,因基督的律法就是彼此相愛。

6:4-5
信徒之間會互相幫助,但每個人該反省自己的行為,為自己負責任(6:5)。

6:6
保羅提醒信徒有責任與教導/帶領他們的人分享。

6:7-10
跟隨肉體或聖靈的結果不是一蹴而就的,就像耕種般要經過一段時間才有結果。但肯定是隨從肉體的必收惡果,隨從聖靈必得永生,所以如果自己是隨從聖靈而未有結果的不需灰心,隨從肉體的卻不要自欺會有好的結果。而每個人都應該把握行善的機會,特別是在信徒之間。

6:11
像那時的風俗,前面的內容保羅是找人代筆(羅16:22),在問候的部分卻是親筆書寫(林前16:21;西4:18;帖後3:17;腓1:19)。保羅寫的字何等大是因為他的眼睛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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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13
保羅分析了那些攪擾他們的人為了什麼想讓加拉太的外邦門徒受割禮。

6:14-15
但保羅再次提及受割禮與否不是重點,而是將自己的罪釘在十架上,作新造的人。

6:16
《中文NET》
「和」。本字可解作:(1)「和」,意指兩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人「和」以色列民,或 (2)「就是」,指一組人:凡照此理而行的,「就是」神的以色列民。

6:17
《中文NET》
「印記」。保羅可能指服事而得的傷痕,也可以指隸屬的「印記」。可能指「傷痕」成了「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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