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得救,永遠得救」(Once Saved, Always Saved),是基督徒經常聽到的一句話。

這句話希望帶給信徒安慰:既然救恩是神白白賜下的恩典,而不是靠自己的好行為賺取,那麼,一個人真正得救之後,是否就永遠不可能失去救恩?

基督徒對這個問題有不同理解。有些人相信,真正得救的人必定蒙神保守,最終持守信仰;如果有人最後離棄基督,就表示他從未真正得救。也有人認為,即使一個真正得救的人後來完全放棄信仰,他仍然擁有永生。 [1]

這些看法都涉及一個重要問題:救恩究竟是甚麼?

我認為,我們不應只把救恩理解成某個時刻取得的資格,而應從聖經所描述的、我們與神的關係來思考。

沒有人能把我們從神手中奪去

耶穌在《約翰福音》10:27–29說: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27–28節,和合本)

我們的救恩不是建立在自己的能力之上,而是建立在耶穌的信實與保守之上。沒有任何人能夠憑自己的力量,把屬基督的人從祂手中奪走。

保羅同樣確信,無論患難、逼迫、死亡,還是其他受造之物,都不能使我們與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愛隔絕(羅8:35–39)。

基督徒不需要每天活在恐懼之中,擔心自己一犯錯,神就會放棄我們。

耶穌保證沒有人能把祂的羊從祂手中奪走。但如果一個人自己決定離開呢?如果他不再願意聽從耶穌的聲音,也不再跟從祂,那麼結果又會如何?

《約翰福音》10章沒有直接回答這些問題。我們需要繼續看看聖經其他地方如何談論信徒與基督的關係,以及離棄信仰的後果。

救恩是一份與神的關係

救恩不只是在某個時刻得到一張「得救證書」,更是藉著耶穌基督,與神和好,進入一份真實的關係。

我們可以用友情和婚姻來幫助理解。

兩個人結婚,是真正進入一份婚約。但婚約的存在,不代表夫妻往後如何相處都無關重要。

同樣,真正的友情或婚姻,也不會因為一次爭執、偶爾的冷淡,或一兩次犯錯,就必然結束。關係中有容納軟弱、饒恕和修復的空間。當然,錯誤的性質與嚴重程度也很重要,有些背叛即使只發生一次,也可能造成極深的傷害。

但如果一方長期忽視、拒絕甚至背棄另一方,就不能單憑「我們曾經建立過關係」,認為這段關係必然不受影響。

聖經曾經多次用婚姻來描述神與以色列的關係。

以色列人曾經蒙神拯救,與祂立約,經歷祂的眷顧和供應。然而,他們後來屢次敬拜其他神明。

為甚麼神如此嚴厲地對待拜偶像?

因為拜偶像不只是違反一條宗教規矩,更是對立約關係的不忠。先知何西阿、耶利米和以西結,都曾經用婚姻中的淫亂來描述以色列的背約。

《耶利米書》3:8甚至以休妻來描述神對背道以色列的審判。

這是一份真正建立過、卻遭到背叛的關係。

然而,同一章又記載神呼喚以色列回轉,因為祂仍然有忠誠的愛(耶3:12)。

這裡同時呈現神的信實、忍耐和公義。神不會因為百姓一次軟弱就輕易放棄他們,但持續的不忠也不是毫無後果。

當然,古代以色列作為一個民族與神立約,並不完全等同今天每一位基督徒與基督的關係。但這段歷史至少提醒我們:立約是真實的,神的信實也是真實的;這卻不代表人如何回應神已經不再重要。

你們要住在我裡面

耶穌在《約翰福音》15章,用葡萄樹與枝子的比喻,進一步描述門徒與祂的關係。

「你們要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你們裡面。枝子若不常在葡萄樹上,自己就不能結果子;你們若不常在我裡面,也是這樣。」(約15:4,和合本)

枝子不需要靠自己的能力創造生命。它之所以能夠生長、結果子,是因為它連於葡萄樹。

同樣,我們不是靠自己的努力賺取救恩。我們所擁有的生命,是基督所賜的。

但耶穌同時提醒門徒,要繼續住在祂裡面。祂甚至警告,不住在祂裡面的枝子,會枯乾並被丟在火裡(15:6)。

耶穌不是只提醒門徒,他們已經與祂建立關係,更吩咐他們要繼續住在祂裡面。枝子若不繼續連於葡萄樹,就不能結果子,最終更會枯乾,被丟在火裡(約15:4–6)。

而且,耶穌不只是希望枝子不會枯乾。祂希望門徒多結果子,住在祂的愛裡,並且充滿祂的喜樂(15:5、8–11)。

我們與基督的關係,不只是為了避免失去甚麼,更是為了讓這份關係不斷成長。

曾經領受恩典,為何仍需要持守信心?

《希伯來書》6:4–5描述一些曾經蒙光照、嘗過天恩滋味、於聖靈有分,又嘗過神善道和來世權能的人。這些描述顯示,他們並非只是聽過福音或接觸過基督教,而是真正經歷過神恩典的信徒。然而,作者隨即警告他們離棄真道的嚴重後果(6:6)。

接著,作者以土地作比喻(6:7–8)。兩種土地都接受了屢次降下的雨水,但結果不同:一種長出有用的植物,得到神的賜福;另一種卻長出荊棘和蒺藜,面臨咒詛和焚燒。

雨水確實降在兩種土地上,但接受雨水之後,土地長出甚麼,仍然關乎最終的結局。

這讓人想起耶穌撒種的比喻(可4:3–20)。同樣的種子撒在不同的土地上,有些人領受了道,卻因患難、逼迫或其他慾望而不能持續結果;有些人則接受了道,並且結出果實。兩個比喻雖然不完全相同,卻都強調領受神的道之後,人的回應及生命所結出的果子。

《希伯來書》的作者並沒有因此認為收信人必然會離棄信仰。相反,他相信他們會有更好的、與救恩相連的結果(6:9)。他肯定他們過去為神的名所顯出的愛心,以及對聖徒的服侍,並指出神不會忘記他們所做的(6:10)。

然而,作者並沒有因為他們過去的信仰經歷,就認為他們往後如何生活已經無關重要。他仍然勸勉他們繼續殷勤,持守盼望到底,不要懈怠,而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6:11–12)。

如果一個人在受洗成為門徒的那一刻,往後的救恩結局便已經無條件地確定,那麼作者為甚麼仍然如此認真地警告、勸勉他們持守信心?又為甚麼要表達對他們最終能夠持守的信心?

作者的關注不只是他們過去曾經領受甚麼,更是他們會如何繼續回應神的恩典,直到最後。

因信站立,也要繼續信靠神

保羅在《羅馬書》11章,以橄欖樹描述以色列人與外邦人在神救恩計劃中的位置。以色列人好像原來的枝子,外邦人則像野橄欖枝,因著信被接在橄欖樹上,一同分享樹根的肥汁(11:17)。

保羅提醒外邦信徒:

「他們因為不信,所以被折下來;你因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懼怕。」(羅11:20,和合本)

保羅接著指出,神既然沒有愛惜原來的枝子,也不會無條件地愛惜後來接上的枝子。他勸勉外邦信徒繼續留在神的恩慈中,否則也會被砍下來(11:21–22)。

這與耶穌在《約翰福音》15章葡萄樹的比喻有相似之處。兩段經文都使用枝子與樹的關係,提醒已經與神建立關係的人,仍然需要繼續持守。耶穌吩咐門徒常在祂裡面;保羅則提醒外邦信徒,他們因信站立,也要繼續留在神的恩慈中。

保羅並沒有因為外邦信徒已經被接上橄欖樹,就認為他們往後是否繼續信靠神已經無關重要。相反,正因為他們已經被接上,這個提醒才與他們切身相關。

犯罪不等於失去救恩

但也不能因此走向另一個極端。

如果說基督徒需要持守信心,是否代表每次犯罪,就立即失去救恩?

聖經並沒有這樣教導。

彼得曾經三次不認耶穌,但耶穌沒有放棄他,反而恢復他、重新託付他。

哥林多教會有不少嚴重問題,保羅沒有因此斷言所有犯罪的信徒都已失去救恩,而是責備、勸勉他們悔改,重新過討神喜悅的生活。

《約翰一書》2:1也提醒信徒,即使有人犯罪,在父那裡仍有耶穌基督為我們代求。

我們必須區分軟弱、跌倒、犯罪,與持續拒絕悔改、最終離棄基督。

就像真正的婚姻和友情不會因為每次衝突便自動結束,我們與神的關係也不是如此脆弱。

神有豐富的憐憫和忍耐,願意赦免,也願意恢復我們與祂的關係。

但神願意饒恕,不代表我們可以把祂的恩典當成持續犯罪、拒絕悔改的理由。[2]

我們也不應為救恩設定聖經沒有提供的「犯錯次數」或「期限」,彷彿超過某個數字便必然失去救恩。

真正需要關心的是,我們是否仍然願意信靠基督、聽從祂的聲音,並在跌倒之後回轉歸向祂。

知道自己有永生,仍然需要警醒

《約翰一書》5:13清楚告訴信徒: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神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和合本)

基督徒可以對救恩有真正的確據,不需要每天活在不安之中。

但保羅在《腓立比書》2:12同樣提醒信徒,要恐懼戰兢,做成得救的工夫。

這兩個教導並不矛盾。

保羅也曾提醒哥林多信徒,自以為站得穩的人需要謹慎,免得跌倒(林前10:12)。彼得則提醒信徒謹守、警醒,以堅固的信心抵擋魔鬼(彼前5:8–9)。

聖經一方面給予信徒確據,另一方面又反覆勸勉他們持守信心。

而且,《腓立比書》2:13緊接著指出,是神在信徒裡面工作,使他們能夠立志和行動,成全祂的美意。

我們需要回應神、持守信心,但不是靠自己的力量獨自維持救恩。神一直在我們裡面工作,幫助我們成長。[3]

救恩的確據不會取消警醒的需要;警醒與持守信心,也不應使我們失去對神的信靠。

不只是維持關係,更是讓關係成長

我認為,「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句話最大的問題之一,是它容易把基督徒的注意力放在救恩會否失去,卻忽略了我們與神的關係應該如何發展。

一對夫妻不應只滿足於婚姻沒有破裂。真正美好的婚姻,是雙方越來越認識、信任和相愛。

朋友之間也是如此。我們不會只希望彼此永遠不絕交,而是希望友誼越來越深厚。

與神的關係更應如此。

我們不應只關心自己有沒有越過某條界線,以致失去救恩;我們更應希望自己越來越認識神、愛神,並活出祂所喜悅的生命。

耶穌在《約翰福音》15章所描述的,正是這種持續成長的生命:住在祂裡面、結出果子、住在祂的愛裡,並分享祂的喜樂。

因此,我們不是靠好行為賺取救恩,也不是因為害怕隨時失去救恩,才勉強順服神。

我們願意親近祂、順服祂,是因為祂先愛我們,並且邀請我們進入一份真實的關係。

神既然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我們就應當珍惜這份關係,繼續信靠祂、順服祂,並在認識祂和愛祂的事上成長。

這份關係值得我們珍惜,不只是因為我們不希望失去它,更是因為我們希望越來越愛那位先愛我們的神。[4]

延伸觀看

Once Saved Always Saved? A Documentary Film(英文完整紀錄片),亦可參閱 Douglas Jacoby 的影片介紹。

系列文章

[1] 第一種看法主要見於改革宗的「聖徒堅忍」(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教義,認為神必保守真正得救的人持守信心到底。第二種看法見於部分主張「自由恩典」(Free Grace)的福音派基督徒,認為永生一經領受便不會失去,即使信徒後來不再持守信仰。

[2] 關於《約翰一書》5:16–17中「至於死的罪」與持續不悔改的關係,參閱〈約壹5:16–17:什麼是「至於死的罪」?第四種看法〉。

[3] 關於這主題,可參閱另一篇文章〈是神改變人,還是人自己要改變?——神的主權與人的責任〉(草稿,待發表)。

[4] 關於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建立和深化與神的關係,可參閱〈如何與神建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