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同時發表在: https://idkbible.org/2024/12/halloween/
讀者提問:「基督徒可不可以參加萬聖節(Halloween)慶祝活動?」…
這是「基督徒可不可以…?」系列如何應用的第一篇。如果未看之前的概論,鼓勵讀者先看:「基督徒可不可以…?」系列:概論
但凡每年的十月下旬,筆者都會看到香港、台灣、外國等網站發表有關「基督徒可不可以/應不應該慶祝萬聖節」的文章。筆者看到的大部分文章也是屬於反對1一方,可能認為無傷大雅的人也未必會撰寫文章來為自己辯護。本文的目的就是探討可以如何思考這個題目,鼓勵信徒不只是單純的被告知「可以」還是「不可以」。當然,這只是分享筆者對這題目的個人看法,每個人都應該有自己的信念。
以下是筆者針對一些認為「基督徒不可以」參於萬聖節相關活動的原因的一些思考:
萬聖節的起源來自異教?
很多人說萬聖節的起源來自古塞爾特人的「薩溫節」(Samhain),是異教崇敬死亡的節日,慶祝萬聖節就是參與異教的活動。 這是在網絡上的文章上最普遍的說法。但這個說法近年也被很多另外的研究2所推翻。簡單來說,萬聖節(或諸聖日)實為中世紀教會所設立的節日,用以紀念不同在天主教中的聖人。這從萬聖節(或譯諸聖節)的英文名字可以看到,Halloween是「諸聖節前夕」(All Hallows’ Eve)的簡稱。就像平安夜(Christmas Eve)是在聖誕夜(Christmas)之前。天主教、東正教及聖公會的信徒甚至會在諸聖節的第二天慶祝諸靈日(All Souls’ Day),紀念所有亡者,為亡者禱告。所以,根據歷史,萬聖節的起源並不是來自異教的,而是來自中世紀的基督教會,但宗教改革以後很多的基督教會(或稱新教)並不會紀念這些節日。
筆者想提出的思考點是:信徒參加一個節日活動,其起源必需是來自基督教或猶太教(舊約)的嗎?如果是的,那中國的信徒是否不可以按傳統過中國人的中秋節、端午節甚至春節?畢竟中秋節的起源3與中國人古代秋收祭月有關,也和嫦娥奔月的傳說有關。和家人吃月餅慶祝會否不小心參加了祭月的活動?端午節是紀念愛國詩人屈原的日子,但其起源4可能與驅邪有關。那天吃粽或參與划龍舟活動的信徒會否也會不小心崇敬了死人?筆者倒沒有因此聽過有人會反對中國信徒過中秋或端午節。再者,也有人提出過今天的聖誕節、復活節也有其異教的起源,姑勿論這些宣稱是否真確,但一年只得365日,世上曾經出現過這麼多不同的文化,每一天都可能恰巧是其他文化中的異教節日,是否每一個節日信徒都要探究其歷史源頭?設若聖誕節和復活節的源頭果真是基督教,那麼非信徒參加這些節日辧的派對或活動會否就等同敬拜了他們不相信的上帝?如果不是,基督徒是否需要這麼忌諱「異教」的元素?
事實上,日常生活中有很多常用的字詞,也有異教的起源,例如英語常用的星期:
- Sunday 星期日 – 源自「太陽之日」(Sun’s day),是拉丁文「dies Solis」的翻譯。在許多古代文化中,包括羅馬,這一天是用來崇拜太陽的。
- Monday 星期一 – 源自「月亮之日」(Moon’s day),是拉丁文「dies Lunae」的翻譯。如同太陽一樣,月亮也受到崇拜並有專屬的日子。
- Tuesday 星期二 – 以北歐戰神提爾(Tyr或Tiw)命名,這位神祇掌管戰爭與天空。這是「提爾之日」(Tiw’s day)的翻譯。拉丁文稱這天為「dies Martis」,即羅馬戰神馬爾斯之日。
- Wednesday 星期三 – 以主神奧丁(Odin或Woden)命名,他是北歐眾神之首,與智慧、治癒和知識有關。這是「奧丁之日」(Woden’s day)的翻譯。拉丁文稱為「dies Mercurii」,即墨丘利之日,墨丘利是信使之神,也掌管貿易和旅行等。
- Thursday 星期四 – 以北歐雷神索爾(Thor)命名,即「索爾之日」(Thor’s day)。拉丁文對應的是「dies Iovis」,即朱庇特(又稱朱比特)之日,他是羅馬神話中的眾神之王。
- Friday 星期五 – 以北歐愛神芙麗嘉(Frigg或Freya)命名,她是愛情與fertility的女神。這是「芙麗嘉之日」(Frigg’s day)的翻譯。拉丁文稱為「dies Veneris」,即維納斯之日,維納斯是羅馬的愛神。
- Saturday 星期六 – 是英語中唯一保留羅馬起源的星期名稱,以農業與時間之神薩圖恩(Saturn)命名。拉丁文稱為「dies Saturni」。
但重點是今天的我們使用這些字詞時完全不相信這些神祗、更加沒有敬拜他們,甚至不知道這些字詞的起源與這些神祗有關。
徒 28:11-15(環球聖經):
11 過了三個月,我們乘坐一艘從亞歷山大來的船出發;這船之前停在島上過冬,有“宙斯雙子”為船頭雕像。
12 到了敘拉古,我們停留了三天;
13 從那裡起錨開船,來到利基翁。過了一天,起了南風,第二天到達普特奧利。
14 我們在那裡遇見一些弟兄,他們邀請我們在他們那裡住了七天。就這樣,我們來到了羅馬。
15 那裡的弟兄們聽到了我們的消息,就從羅馬出來,在亞比烏集市和三館迎接我們。保羅見了他們,就感謝神,受到鼓舞。
「宙斯」是希臘神話的主神,使徒行傳的作者路加與保羅好像沒有因為他們坐的船以這異教神祗為名而有所忌諱,因以不敢提及或避而不坐,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敬拜的並不是宙斯而是耶穌。
舊約的作者甚至挪用當時異教的神話,以說明神的大能:
創 1:21(環球聖經)
神創造了巨大的海蛇,以及各種各類在水裡滋生成群游動的、有生命的動物;又造了各種各類有翅膀的飛鳥。神看見這很美好!
賽 27:1(環球聖經)
到那日,耶和華要用他堅硬銳利的大刀懲罰海怪利維坦,那條快速滑行的蛇;懲罰海怪利維坦,那條盤繞的蛇;殺死大洋裡那海蛇。
這裡的「海蛇」,近代舊約學者一般認為是出自近東神話象徵混沌(Chaos)的海怪「利維坦」(Leviathan)5。但舊約作者指出這令人畏懼的海怪也是由神所造,並且被神所限制。
以賽亞書 19:1
論埃及的默示:看哪,耶和華乘駕快雲,臨到埃及。埃及的偶像在他面前戰兢;埃及人的心在裡面消化。
迦南神話中的巴力被指是駕著雲的,但這裡指出耶和華才是那騰雲駕霧的王。
所以,筆者認為即使有些字詞或節日的起源或許與異教有關,但如果現在已失去這些意思,單是起源並不等同是敬拜異教的神。
扮鬼扮馬是敬拜魔鬼與撒但嗎?
另一個常見反對基督徒參加萬聖節活動的原因是認為當中「扮鬼扮馬」的嚇人化粧有敬拜魔鬼/撒但之嫌。筆者不能知道每個人做事的動機,但據筆者所認知, 大部分參與「扮鬼扮馬」的信徒或非信徒作這些化粧也不過是娛人娛己,並沒有任何敬拜魔鬼的動機。當然信徒穿著應該有一定的端莊(這也按時代文化有所不同),但如果一般的醜化自己、嚇嚇別人,享受和朋友嬉笑玩耍,相信也談不上是敬拜魔鬼(現在更多人是扮成不同的動漫人物,儼如化粧派對)。如果以相同的邏輯,聖誕節扮天使報喜,也是在敬拜天使了。
筆者想提供的思考點是:做事的動機是十分重要的,不同人做相似的事但因其動機不同也有很大分別。和朋友們化粧取樂,享受一起的時光,和打算化為鬼神的樣式來敬拜魔鬼是有天淵之別,不能混為一談。筆者認為如果人在聖誕活動中扮成耶穌,是不能等同敬拜耶穌的(甚至可能做成相反後果)。所以扮成鬼怪也不能代表是在敬拜鬼怪。
另一方面,筆者認為基督的信仰其中的核心是基督為我們贖罪令我們可以脫離罪的捆綁,得到真的自由:
約 8:31-36(環球聖經):
31 於是耶穌對信了他的猶太人說:“你們如果持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了;
32 你們將會認識真理,真理將會使你們自由。”
33 他們回答:“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被誰奴役過,你怎麼說‘你們將會得自由’呢?”
34 耶穌說:“我非常確實地告訴你們,凡犯罪的人都是罪的奴隸。
35 奴隸不能永遠住在家裡,惟有兒子才可以永遠住在家裡。
36 所以,如果兒子使你們自由,你們就真的得自由了。
福音是宣揚因基督的拯救,我們可以倚靠祂而自由地不去犯罪。但如果信徒對很多不是犯罪的事都有忌諱,可能反而讓非信徒看到福音給人的並不是自由,而是很多的約束。經文也有提醒:
西 2:20-23(環球聖經):
20 你們如果與基督一同死了,脫離了世界的低級事物,為甚麼仍然好像活在世俗裡一樣,
21 服從那“不可摸、不可嘗、不可碰”的規條呢?
22 這些東西全都會因使用而朽壞,都是照著人的命令和教條而定的,
23 在隨著己意敬拜、自作謙卑和苦待己身等事上,似乎有智慧,其實在對付放縱肉體的事上沒有任何價值。
筆者相信敬畏神,遠離惡事是應該的,但如果太過敏感,將很多動機純全的事情都視為「禁止」之列,可能會是矯枉過正。
信徒與世界的關係
林前 9:19-22(和合本):
19 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
20 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
21 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
22 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耶穌走進社群,與罪人和稅吏一起生活和吃飯,甚至因此招致當時的宗教領袖指控。保羅也提及他為了廣傳福音,「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如果信徒將太多的東西視為有「聖俗之分」,又怎樣走入人群以愛影響他人呢?如果一個非信徒說:「我不信主耶穌,所以我不會參加你們的聖誕節派對」你覺得如何呢?同樣,如果非信徒朋友邀請你參加一個不涉色情、不涉祭鬼的一般萬聖節活動,以「我是基督徒,所以不會參加你們的萬聖節活動」斷言拒絕是否會讓人明白耶穌的愛與在基督裡的自由呢?耶穌會怎樣做呢?他為何會赴罪人和法利賽人的筵席呢?他去了又是否會和其他人做完全一樣的事呢?如果萬聖節活動是由信徒發起的,是否更能和非信徒連結,並且避免變得太世俗化呢?
總結
雖然筆者不反對信徒基於良心的緣故選擇不參加任何萬聖節的活動,但希望以上的分析也可以在「反對的聲音」以外提出一些另外的考量。筆者認為如果非信徒不會因為參加了聖誕派對而不小心敬拜了上帝,信徒應該也不用太緊張參加萬聖節派對會敬拜了鬼魔(假設沒有任何敬拜活動)。
思考問題
- 你對福音的理解,是讓人得自由還是約束?
- 你接受有些信徒和你有不同的理解?還是你會因此而看不起對方?
- 你認為做事的動機重要嗎?即使做的是看似屬靈的事情,如禱告與賙濟窮人或參加聚會?
參考資料
- Halloween: Its Creation and Recreation by Steven Wedgeworth
- Halloween is not Pagan(YouTube)
- 10 REASONS I KISSED HALLOWEEN GOODBYE
相關題目
若你有其他有關聖經或信仰的問題,可按這裡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