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開始時沒有以色列,結束時也不只有以色列。

《創世記》最初十一章的故事屬於全人類。神創造天地,按自己的形象造人,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全地,並且治理祂所創造的世界。到了《啟示錄》,故事的終點仍然是普世性的:各族、各方、各民、各國的人來到神和羔羊面前,新耶路撒冷的異象中仍然有「列國」。

那麼,中間為甚麼用了這麼大的篇幅講以色列?

為甚麼創造全人類的神,到了《創世記》12章,突然把故事集中在一個叫亞伯蘭的人身上?為甚麼又從他建立一個民族,與這個民族立約,作他們的神?

我愈讀這些經文,愈覺得《聖經》中有一條不太顯眼、卻一直存在的線。它散落在《創世記》、《申命記》、《詩篇》、先知書、福音書,最後一直走到《啟示錄》。當這些經文放在一起,一幅相當連貫的圖畫就慢慢浮現。

從全人類到列國

《創世記》1章的視野是全世界。

可是從《創世記》3章開始,人類的故事不斷走向背叛:伊甸園、該隱、洪水以前充滿強暴的世界,最後來到巴別。

「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自己立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創11:4)

他們要建城和塔,要「為自己立名」,又不想分散在全地。

這不是一篇反城市、反政府或反人類合作的經文。放在《創世記》1–11章的發展中,問題在於人再次按自己的方式建立安全、身份和名聲。神原本要人遍滿全地,人卻聚集起來,「為自己立名」。

結果,神使他們分散。

《創世記》10章的列國表與11章的巴別故事,把我們帶進一個由不同民族、語言和地域組成的世界。

故事到了這裏,下一章卻突然轉向亞伯拉罕。為甚麼?《申命記》32章可能補上了其中一塊重要的拼圖。

至高者分配列國

《申命記》32:8–9回望遠古:至高者把產業分給列國,分開世人,劃定萬民的疆界;接着第9節說:「耶和華的分是他的百姓;雅各是他所得的產業。」

第8節有一個重要的文本異文。

我們熟悉的《和合本》按照馬所拉文本(Masoretic Text, MT)翻譯:「就照以色列人的數目立定萬民的疆界。」

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 DSS)的4QDeutʲ則保存「神的眾子」。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 LXX)的文本傳統同樣指向屬天存在,保存「神的眾子/神的使者」一類的讀法。

今天不少中英文譯本已經把這個古老讀法反映在正文或註腳之中。

《環球聖經譯本》:「……就照著神眾子的數目立定眾民的疆界。」

《和合本修訂版》:正文採用「神明」,註腳說死海古卷直譯為「神的眾子」。

ESV: “according to the number of the sons of God.”

NRSVue: “according to the number of the gods.”

NET: “according to the number of the heavenly assembly.”

NIV雖然正文仍採「sons of Israel」,註腳也記錄死海古卷的「sons of God」讀法。

所以,「神的眾子」並不是近代為了支持「神聖議會」(Divine Council)這個理解而提出的新翻譯,而是一個有古代手稿支持的重要讀法。

而且它與第9節形成很自然的對照:

列國 —— 神的眾子
雅各 —— 耶和華(YHWH)

「以色列眾子」的傳統讀法通常會聯繫雅各一家七十人下埃及;「神的眾子」則使第8–9節直接呈現列國與雅各、神的眾子與耶和華之間的對照。加上死海古卷和七十士譯本的證據,我認為「神的眾子」很可能保存了較早的文本。

而且這並不是近代才出現的理解。第二聖殿時期的猶太文獻已經留下很清楚的痕跡。《便西拉智訓》17:17說:「主為各個邦國委派領袖,但以色列卻是屬主的份。」《禧年書》15:30–31說得更直接:世上有許多國家民族,都屬於神;祂卻讓「諸靈管治他們」,而以色列之上沒有任何天使或靈管轄,因為神自己要作他們的王。這些文獻不是用來證明《申命記》原文應該怎樣讀,卻顯示在基督以前,已有猶太作者把列國與屬天治理者、以色列與神自己的「份」連在一起理解。

巴別與申命記32章

《申命記》32:8所描述的是至高者分配列國、分開世人、劃定萬民疆界。放回此前《創世記》10–11章的故事,最自然的背景就是巴別之後列國形成與人類分散。

《創世記》10–11章記載列國形成與人類分散;《申命記》32:8–9則從另一個角度描述列國的分配,並把「神的眾子」帶進這幅圖畫,而耶和華自己所得的分是雅各。

《申命記》4:19也值得一起讀:

「又免得你舉目望天,看見日月星辰等天上萬象,就被誘惑去敬拜它們,侍奉它們;這些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分派給天下萬民的東西。」(《環球聖經譯本》)

這使列國的宗教世界變得比我們平常想像的複雜。其他民族的宗教信仰並不是在一個完全空白的屬靈世界中發展,而《申命記》本身把列國、天上的存在以及耶和華與雅各的特殊關係放進同一幅圖畫。

為甚麼又是七十?

按照傳統計算,《創世記》10章的列國表共有七十個民族。《申命記》32:8較早的讀法則說,至高者按照「神的眾子」數目劃定萬民疆界。

與古代以色列文化相近的烏加列文獻中,又有El、Athirat與七十神子的傳統。學者因此早已注意到七十列國與七十神子之間可能存在的文化背景。

「七十」後來又出現在以色列自己的故事裏。《出埃及記》24章記載摩西、亞倫、拿答、亞比戶和以色列七十位長老上西奈山。他們看見以色列的神,並且在祂面前吃喝。

到了《民數記》11章,神再次吩咐摩西召聚七十位長老,把在摩西身上的靈分給他們,使他們與摩西一同承擔治理百姓的責任。後來猶太傳統又把最高議會的七十/七十一人追溯到摩西和七十長老。

七十列國、神的眾子、古代西閃族七十神子的傳統,以及以色列七十長老與治理的關係,放在一起並不容易視為毫無關係的巧合。「七十」很可能帶有列國的完整性、代表性及治理秩序的意味。

為甚麼巴別之後突然出現亞伯拉罕?

這時再回到《創世記》,11章和12章的連接就很有意思。

巴別之後,神沒有從已有的列國中挑選一個強大的民族作自己的民族。祂呼召了一個人。

亞伯蘭來自大河那邊。《約書亞記》24章後來回顧,他的祖先曾經事奉別神。

而且《創世記》在亞伯蘭的故事正式開始之前,特別告訴我們:「撒萊不生育,沒有孩子。」(創11:30)

然後神竟然對這個沒有兒子的男人說:「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叫你的名為大……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參創12:2–3)

這裏與巴別有一個很漂亮的反差。

巴別的人說:「我們要為自己立名。」

神對亞伯蘭說:「我必叫你的名為大。」

人想靠自己建立名字;神卻把名字賜給一個蒙召的人。

神也不是在列國中「找到」以色列。祂從一對不能生育的夫婦開始,藉應許生出以撒;從以撒有雅各;雅各成為以色列;他的兒子成為十二支派。

以色列是神藉應許建立出來的一個民族。

揀選一國,是為了萬國

神呼召亞伯拉罕時,已經把方向說得很清楚:「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所以亞伯拉罕的揀選從一開始就帶着普世方向。神從萬國中呼召一人,從一人建立一國;而這一國的故事最後仍然指向萬族。

到了西奈山,神對以色列說:「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參出19:5–6)

「全地都是我的」非常重要。列國可以被分配,治理權可以被授予,但耶和華仍然是全地的主。

《申命記》4:5–8又描寫列國看見以色列所活出的律例典章,因他們的智慧而驚訝,並看見這個民族的神與他們何等相近。後來先知書把這個方向進一步展開:萬國要來到耶和華的山;祂的訓誨要從錫安出去;祂的僕人要成為列國之光,使祂的救恩達到地極。

所以以色列的特殊揀選與神對萬國的目的並不衝突。亞伯拉罕蒙召時已經把兩者連在一起。

受託者也會敗壞

問題是,以色列自己後來也敗壞。他們拜偶像、欺壓弱者、行不義,甚至活得與周圍列國沒有兩樣。成為耶和華的子民,並沒有使他們的行為自動得到神認可。

《詩篇》82篇讓我們看見,屬天的受造權柄同樣處於神的審判之下。

詩篇開始時描寫神站在神聖的會中,在眾「神」(אֱלֹהִים,elohim)中施行審判。

《詩篇》89篇也描寫天上的「神的眾子」,說耶和華在「聖者的會中」大有威嚴;《約伯記》使用「神的眾子」稱呼屬天存在;《列王紀上》22章則描寫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左右。這些經文共同反映了一個神聖議會的世界觀。

而《詩篇》82篇對這些受審者的控罪十分具體:他們審判不公,偏袒惡人,沒有為弱者、孤兒、困苦者和窮乏者伸張公義。

他們有權柄,卻沒有按神的公義治理。

受造者所得的治理權是衍生的,不是自主的。權柄可以由神授予,使用權柄的人卻仍然要向神交帳。

以色列如此,屬天治理者也是如此。這個原則將來還會出現在王權、帝國以及新約對政治權柄的討論中。

我們不知道的那一段歷史

《申命記》32章讓我們看見列國與神的眾子,《詩篇》82篇卻已經讓我們看見敗壞而受審的屬天治理者。中間發生了甚麼?《聖經》沒有保存完整的發展過程。

這些神子何時敗壞?他們何時開始接受列國的敬拜?列國最初與這些屬天存在的關係究竟是甚麼?撒但後來又如何與這些敵對神的權勢發生關係?

我們可以從不同經文看見不同階段,卻很難把它們排列成一條精確的時間線。這也是我理解這類經文的一個基本原則:有多少啟示,就走多遠。

Michael Heiser和Brian Godawa等人的研究很有幫助,因為他們重新提醒現代讀者,《聖經》的世界本來就包含一個豐富的超自然世界觀(supernatural worldview)。但在《聖經》沒有留下細節的地方,我們仍然只能留下空白。

神仍然要萬國

《詩篇》82篇最後一句把故事再次帶回萬國:「神啊,求你起來審判世界,因為你要得萬邦為業。」

《申命記》32章描述列國被分配;《詩篇》82篇描述敗壞的屬天治理者受審;到了最後,萬國仍然要歸神。

《詩篇》第二篇又說,耶和華對祂的受膏者說:「你求我,我就將列國賜你為基業,將地極賜你為田產。」

到了《但以理書》7章,一位「像人子的」來到亙古常在者面前,得到權柄、榮耀和國度,各方、各國、各族的人都事奉他。萬國的故事開始集中到一位王身上。

耶穌拒絕撒但所給的萬國

所以耶穌在曠野受試探的故事,不只是一場關於個人誘惑的故事。

撒但把世上的萬國及其榮華指給耶穌看,要把它們給祂,條件是耶穌向牠下拜。《路加福音》甚至記載撒但說:「這一切權柄、榮華,我都要給你,因為這原是交付我的,我願意給誰就給誰。」(參路4:6)

耶穌拒絕了。但祂最後仍然得到萬國。

祂所走的路是忠於父神,順服、受苦、死亡、復活和高升。

《腓立比書》2章說,耶穌順服至死,而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使天上的、地上的、地底下的,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承認耶穌基督為主。

這裏又用了《以賽亞書》45章的語言。在以賽亞的經文中,是耶和華宣告萬膝要向祂跪拜;保羅卻把這個普世臣服的圖畫用在高升的基督身上。連「天上的」也包括在內。

萬國以及一切受造的屬天權柄,最後都在基督的主權之下。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

到了《馬太福音》最後,復活的耶穌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參太28:18–19)

這兩句話其實不能分開。所有權柄已經賜給基督,所以門徒要走向萬民。

從這裏回望,整個故事就連起來了。

巴別之後,萬民分散。神從萬國中呼召亞伯拉罕,從亞伯拉罕建立以色列。以色列成為祂在萬民中特別的聖約子民,卻也像其他受託者一樣失敗。

最後,真正忠信的子來了。祂拒絕向撒但下拜來取得萬國,忠於父神直到死。神使祂從死裏復活,把天上地下所有權柄賜給祂。

然後祂差遣門徒: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從巴別到五旬節

這也是為甚麼《使徒行傳》2章的五旬節很容易令人想起巴別。

巴別之後,語言混亂,人類分散。五旬節時,來自不同地方、說不同語言的人,卻各自用自己的語言聽見神的大作為。

神沒有把所有人重新變成只說一種語言。民族和語言的差異仍然存在。祂所做的是在基督裏,從不同語言和民族中重新招聚祂的子民。

福音於是從耶路撒冷、猶太全地、撒馬利亞,一直走到地極。

從一個祭司國度到萬國中的祭司群體

新約後來重新使用《出埃及記》19章的語言。彼得稱基督徒群體為「被揀選的族類、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度、屬神的子民」。

到了《啟示錄》5章,「祭司」和「萬國」更加直接放在一起。羔羊從各族、各方、各民、各國中買贖人歸給神,使他們成為國度和祭司。

從亞伯拉罕開始的故事,到了這裏再次回到萬國。

《聖經》結束時仍然有列國

《啟示錄》的結局不是所有民族消失,也不是所有人離開世界到天堂。

到了新耶路撒冷,列國仍然出現在異象中:列國在城的光中行走;列國的榮耀被帶進城裏;生命樹的葉子用來醫治列國。

《創世記》開始時,是神、全人類和全地。《啟示錄》結束時,是更新的受造世界、萬國,以及神和羔羊的寶座。

從這個角度看,《聖經》其中一條大故事可以這樣濃縮:

全人類 → 列國 → 亞伯拉罕 → 以色列 → 耶穌基督 → 萬國 → 新創造

所以,神為甚麼揀選以色列?

因為神仍然要萬國。

祂從萬國中呼召亞伯拉罕,從一個不能生育的家庭建立一個民族。可是亞伯拉罕蒙召的第一天,「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已經包括在應許之內。

以色列被分別出來,在萬民中作耶和華的產業,成為祭司的國度。

最後,從這個民族中出現了那位忠信的子。耶穌拒絕向撒但下拜來取得萬國,卻順服父神直到死。神使祂從死裏復活,把祂升為至高。

於是祂宣告:「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接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

到了《啟示錄》,各族、各方、各民、各國的人來到神和羔羊面前。

神從萬國中呼召一人,從一人生出一國,又從這一國興起那位忠信的子;而這位子最終承受萬國。

神揀選一國,從來不是為了放棄萬國。

仍然值得追問的問題

這幅圖畫仍然留下不少值得繼續研究的問題。《申命記》4:19所說神把天上萬象「分派給天下萬民」,究竟是甚麼意思?列國與「神的眾子」原本是甚麼關係?《詩篇》82篇的屬天治理者何時走向敗壞?他們與新約所說敵對神的屬靈權勢又有甚麼關係?

這些問題,我會在以後的文章逐一再談。

參考資料 References

  • Michael S. Heiser, The Unseen Realm: Recovering the Supernatural Worldview of the Bible (Lexham Press, 2015).
  • Michael S. Heiser, “Deuteronomy 32:8 and the Sons of God,” Bibliotheca Sacra 158, no. 629 (January–March 2001): 52–74.
  • Michael S. Heiser, Demons: What the Bible Really Says About the Powers of Darkness (Lexham Press, 2020).
  • Brian Godawa, Psalm 82: The Divine Council of the Gods, the Judgment of the Watchers and the Inheritance of the Nations (Embedded Pictures Publishing, 2018).
  • Mark S. Smith, The Origins of Biblical Monotheism: Israel’s Polytheistic Background and the Ugaritic Text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另參Emanuel Tov有關希伯來聖經文本批判的研究,以及Mark S. Smith等學者對古代以色列宗教、神聖議會(Divine Council)及西閃族背景的研究。

註:Michael S. Heiser(1963–2023)是美國舊約及閃族語言學者;他尤其透過學術研究及較普及的著作,把《聖經》的「神聖議會」(Divine Council)世界觀重新帶到廣大福音派讀者面前。關於這個概念,可參閱我較早的文章〈創1:26、11:7:神不是只得一位?為什麼這裡說「我們」?有關聖經中的「天庭議會」(Divine Counc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