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在經歷失去至親和人生一些很深的痛苦之後,我愈來愈明白,人有兩個看似相反、其實同樣真實的面向。
第一,無論我們與另一個人的關係有多親密,人生仍然有一些東西,是沒有人可以完全替我們承受的。
第二,無論一個人多麼獨立、多麼習慣獨處,我們也從來不是一個自給自足的人。
這兩件事,我以前在道理上當然也知道。但有些事情,知道和真正經歷過之後明白,是不一樣的。
我們既不是只要有足夠好的婚姻、朋友和教會,就可以從此不再孤獨的人;也不是可以離開所有關係,單靠自己活得完整的人。
群體不能消除人的孤獨,但人的孤獨也不表示我們不需要群體。
一、有些東西,真的只有自己知道
箴言有一句很誠實的話:
「內心痛苦,只有自己明白;內心喜樂,外人無法分享。」
——箴言 14:10,《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心中的苦楚,自己知道;心裡的喜樂,外人無干。」
《環聖》的「外人無法分享」很能表達這節經文的意思。
不是說別人不關心你,也不是說別人與你的痛苦或喜樂「無關」,而是人的內在經驗始終有一個第一身的部分,別人不能完全進入。
你身體痛,別人不能替你痛。你躺在手術床上,家人可以陪你進醫院,卻不能替你接受手術。你面對一個艱難的決定,別人可以給你意見,但最後作決定的仍然是你。你經歷失去,別人可以陪伴你,卻不能替你失去。甚至到了人生最後一刻,身邊可以有很多所愛的人,也沒有人可以替你經歷自己的死亡。
這不是關係失敗。這只是承認:每一個人都有一種不可被另一個人取代的個人性。
二、連面對神,也有沒有人可以替代的一面
「因此,我們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事情向神交賬。」
——羅馬書 14:12,《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這裡的「每個人」很重要。沒有人可以替我相信,替我悔改,替我回應神,或替我承擔自己的良心和抉擇。
教會可以教導我,朋友可以提醒我,家人可以陪伴我,但最後我仍然是一個親自向神回應的人。所以,基督徒講群體,絕不能把個人消失掉。
群體可以幫助我,但不能代替我成為我。
三、如果不接受這份孤獨,我們會對關係提出不可能的要求
如果我們以為一段真正好的婚姻、真正有愛的教會、真正深入的友情,應該可以把人的孤獨完全消除,我們其實給了關係一個它不能承受的要求。
我們可能會想:「如果他真的愛我,他應該完全明白我。」「如果這間教會真的有愛,我就不應該再感到孤單。」「如果我們的關係真的夠深,我就不應該還有任何沒有人懂的地方。」
可是,這些期待本身可能已經不真實。一個配偶可以非常愛你,仍然不能完全進入你的內在世界;一個朋友可以非常了解你,仍然不會成為你;一間教會可以真心愛你,仍然不能替你承受所有痛苦。
如果我們沒有接受人的這種不可替代性,就很容易因為婚姻、友情或教會不能完全消除自己的孤獨而氣餒,甚至變得苦澀。有時候問題未必是沒有人愛我們,只是我們要求另一個人完成一件任何受造的人都不可能完成的事。
所以成熟的陪伴不是:「你有我們,所以你不應該孤單。」而是:「有些東西我不能替你承受,但我願意陪你。」
四、但孤獨不等於孤立
可是,如果只看見人的不可替代性,也很容易走到另一個極端。既然沒有人可以完全明白我,那麼是不是自己一個最安全?不依靠別人,就不會失望;不讓別人太接近,就不會受傷。
有些比較內向的人,甚至可能覺得:「其實我本來就不太需要人。」
但問題是:人從來都不是一個自給自足的個體。
我們甚至不是先成為一個完整的「我」,然後才決定要不要和其他人建立關係。我們一出生,就已經活在關係裡。我是由父母所生;嬰兒如果沒有人餵養、照顧、保護,根本不能生存。
我們的語言不是自己發明的。我們如何理解自己、如何表達情緒、如何知道甚麼是信任、愛、公平、責任,也都是在與別人的互動中逐漸形成。
我們不是先成為自己,然後才遇到別人。某種程度上,我們是在與別人的關係中,慢慢成為今天的自己。
五、成年人其實也沒有真正自給自足
長大之後,我們很容易產生一種錯覺:現在我已經可以完全獨立生活了。但其實我們只是把依賴變得沒有那麼明顯。
你沒有自己鋪每天走的路。你沒有自己發電、處理食水、種所有食物。你沒有自己建造房屋、製造手機、研究藥物、縫製全部衣服。
我們大部分人,一生只做整個社會分工中很小的一部分工作,卻每天依賴無數甚至從未見過的人。
嬰兒時,我們靠幾個很具體的人生存;成人之後,我們仍然靠群體生存,只是那個群體變得龐大而隱形。
我們不是由依賴變成不依賴,只是由直接依賴變成互相依賴。
六、連「我有神和一本聖經就夠」也沒有想像中那麼個人
這種自足的想像,有時甚至會披上很屬靈的外衣。有人可能會說:「我不需要甚麼教會群體,我有神,也有一本聖經,就夠了。」
當然,一個人在孤單的處境中仍然可以真實地親近神;有些基督徒甚至因環境所限,長時間沒有正常的教會生活。
但「我有神和一本聖經就夠」如果被說成基督徒生活的理想,就忽略了一個很簡單的事實:連你手上的那一本聖經,也是別人傳到你手裡的。
你沒有自己寫聖經,也沒有自己保存那些經卷;你沒有自己把希伯來文和希臘文抄傳兩千多年,也沒有自己整理、印刷、翻譯成今天看得懂的文字。甚至你之所以認識耶穌,很可能也是因為某一個人曾經向你傳講。
「然而,人沒有相信他,怎能求告他呢?沒有聽見他,怎能相信呢?沒有人傳講,又怎能聽見呢?」
——羅馬書 10:14,《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然而,人未曾信他,怎能求他呢?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
信仰從一開始就有傳遞的一面。而神也沒有把基督徒塑造成一個個只需要「自己和神」的宗教個體。祂設立教會,把信徒放進一個身體,讓不同的人彼此教導、提醒、服侍、勸勉和建立。
所以我們甚至不能拿著一本由歷代信徒保存、傳遞和翻譯而來的聖經,然後說:「我的信仰不需要任何人。」某程度上,這句話本身已經忘記了自己欠下多少人的恩。
七、我們不只靠別人生存,也靠別人認識自己
「鐵磨鐵,磨得鋒利;朋友互相砥礪,也是如此。」
——箴言 27:17,《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鐵磨鐵,磨出刃來;朋友相感也是如此。」
另一個人對我的價值,不只是讓我不寂寞。他也會磨我。因為他不是我,他有我沒有的角度,也可能看見我自己看不見的地方。
「愚頑的人自以為走正路;智者卻聽從勸告。」
——箴言 12:15,《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愚妄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看為正直;惟智慧人肯聽人的勸教。」
人需要別人,不只是因為有情感需要,還因為:我不能完全看見自己。 一個人如果永遠只聽見自己的聲音,很容易把自己的盲點當成真理。
八、一個身體,不代表每一個肢體都一樣
「身體的確不是只有一個部分,而是有許多部分。」
——哥林多前書 12:14,《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身子原不是一個肢體,乃是許多肢體。」
一個身體,不等於只有一種肢體。
「假如整個身體只是一隻眼睛,怎樣聽呢?假如整個身體只是一隻耳朵,怎樣聞味呢?」
——哥林多前書 12:17,《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若全身是眼,從哪裡聽聲呢?若全身是耳,從哪裡聞味呢?」
所以,合一不是同質化。 教會不是因為大家變得一樣,才成為一個身體。正因為每一個肢體不同,身體才能真正成為身體。
九、但不同的肢體也不能說:「我不需要你」
「眼睛不能對手說:『我不需要你。』頭也不能對雙腳說:『我不需要你們。』」
——哥林多前書 12:21,《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
個人的獨特,不等於個人的自足。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體,並且每一個人都是其中一個部分。」
——哥林多前書 12:27,《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
「你們」是一個身體;但「每一個人」仍然是一個部分。群體是真實的,個人也沒有因此消失。
十、每一個部分發揮作用,整個身體才會成長
「全身靠著他,藉著每一個關節的支持,照著每一個部分的功用,得以配合聯繫,讓身體漸漸成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以弗所書 4:16,《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百節各按各職,照著各體的功用彼此相助,便叫身體漸漸增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保羅不是說:「既然是身體,所以個別部分不重要。」恰恰相反,是「每一個部分」按自己的功用發揮作用,身體才會成長。
個人的獨特性不是群體的威脅,而是健康群體得以建立的條件之一。
但反過來也要看清楚:每一個部分發揮自己的功用,目的不是「讓我成為最好的自己」。經文最後的方向是讓身體漸漸成長,在愛中建立自己。
群體不能吞沒個人;個人也不能把自己的獨特性只留給自己。
十一、「彼此擔當」與「各自擔當」
「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這樣就可以成全基督的律法。」
——加拉太書 6:2,《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
「因為每個人要各自擔當屬於自己的擔子。」
——加拉太書 6:5,《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因為各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
我們不需要把兩節的「重擔/擔子」硬分成兩套固定種類。但至少可以看見,在同一段經文裡,彼此承擔和個人責任並沒有互相取消。
十二、需要群體,不等於等別人主動來關心我
承認自己需要群體之後,還有另一個很容易出現的問題。有時候我們會想:「為甚麼沒有人主動找我?」「為甚麼好像總是我要約別人?」「如果他們真的關心我,為甚麼沒有人問我最近怎樣?」
這些感受未必沒有道理。如果一個教會長期沒有人關心彼此,大家只在聚會時見面,離開之後互不相干,這確實值得反省。
但另一方面,「我需要群體」並不等於「其他人有責任主動填滿我的需要」。
其他人也有自己的生活、壓力和看不見的痛苦。他們甚至可能正在想:「為甚麼沒有人主動找我?」如果每個人都等別人先主動,最後就會出現一群同樣希望被關心、卻沒有人開始關心別人的人。
「我們也應該彼此關注,激發愛心和美好的行為。」
——希伯來書 10:24,《環球聖經譯本》和合本:「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彼此」不是單向的。我可以希望有人邀請我吃飯,也可以邀請別人吃飯;我可以希望有人問候我,也可以先問候別人;我可以希望有人記得我的困難,也可以學習記得別人的困難。
所以健康的群體不是由一班「等候被關心的人」組成,而是由一班逐漸學習彼此關心的人組成。
當我覺得「為甚麼沒有人主動?」也許可以多問自己一句:「我正在等待別人成為我的群體,還是我也正在成為別人的群體?」
這不是把孤單的責任推回給孤單的人。有時候你已經主動了,別人仍然沒有回應;有時候一段關係真的長期不對等。這些都是真實的。
但至少我們不會把 community 理解成一種由別人提供、由我消費的「歸屬感服務」。群體是我接受愛的地方,也是我學習去愛的地方。
十三、外向的人與內向的人,都有自己要接受的真相
如果用今天常說的 Extrovert 和 Introvert 來表達:
無論你有多外向,你都要接受:人生仍然有一份孤獨。
再多人圍繞著你,也不能完全進入你的內在世界。有些決定仍然要自己作,有些痛仍然要自己經歷,有些路沒有人可以替你走。
但:無論你有多內向,你也要承認:你仍然需要群體。
你可以不喜歡熱鬧,可以不需要很多朋友,也可以非常享受獨處。但你仍然不是自足的。你由別人生下,靠別人的照顧長大,使用別人建立的世界生活;你的思想和性格也在別人的影響中形成,你的信仰也是別人傳下來的。
內向不等於孤立,獨處也不等於自足。
十四、現代社會與教會,可能各自容易忘記其中一面
現代社會很容易把人想成一個首先屬於自己的個體:我的人生、我的選擇、我的價值、我的界線、我的人生由我決定。
這裡有一些重要的真理:個人不應被家庭、社會或宗教群體吞沒。但如果推得太遠,就容易忘記:我根本不是靠自己成為今天的我。
另一方面,教會很容易高舉群體、委身、彼此、合一。這些同樣有很深的聖經基礎。但如果推得太遠,又可能忘記:群體不能取代個人的良心、責任、獨特性與界線。
「一個身體」不是所有人變成一樣;「彼此擔當」也不是替另一個人活。
現代個人主義需要重新學習:你不是自足的。
教會式的群體主義也需要重新學習:個人不是群體的附屬品。
十五、個人與群體,不是二選一
所以,我現在會這樣理解人的「個人與群體」。
人的個人性告訴我:沒有人可以完全成為我。
人的群體性則告訴我:我也不能只靠自己成為我。
而真正進入群體,又要求我再明白第三件事:別人也不是為了滿足我的需要而存在;我同樣被呼召去成為別人的弟兄姊妹。
忽略第一面,我們可能錯誤期待婚姻、朋友或教會消除一切孤獨;當它們做不到時,就失望,甚至苦澀。忽略第二面,我們可能把孤立誤認為安全,把「我不需要任何人」誤認為成熟。忽略第三面,我們又可能把群體變成一種消費。
聖經所描繪的不是一群消失在集體裡的人,也不是一堆彼此不需要的獨立個體,更不是一群坐著等候別人來滿足自己的人。
它是一個身體。有不同的肢體。每一個都有自己的位置。沒有一個可以說自己不需要其他人。而每一個部分都發揮自己的功用,整個身體才會在愛中被建立起來。
所以成熟,也許不是消滅孤獨,也不是逃離群體,更不是等待群體來照顧我。
而是慢慢接受:我是一個不可被別人取代的人;我也不是一個自給自足的人;既然我需要別人,我也可以學習成為別人所需要的人。
有些路,沒有人可以替我走。
但我也不是為了獨自走完人生而受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