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提問)問:聖經其實怎樣看「奮勇自強」這個字? 究竟是一個正面或沒有特別意思的詞語? 本來以為這是一個好的性格,例如:《歷代志下》提及一些人「奮勇自強」作一些好事(如:約沙法), 但亦有記載約蘭「奮勇自強」的殺了他的兄弟。究竟「奮勇自強」這個字在聖經中的真正意思是什麼?

答:《和合本》在代下17:1、21:4譯作「奮勇自強」的這個字的希伯來原文是וַיִּתְחַזֵּ֖ק,是聖經中十分常見的字根(חזק: be strong, strengthen)的Hithpael動詞,意思是:1. 顯示自己的勇氣(to show oneself courageous)2. 証明自己的力量(prove oneself to be strong)等1

這完全一樣的詞出現在舊約的10處:

創世記 48:2
有人告訴雅各說:請看,你兒子約瑟到你這裡來了。以色列就勉強(ESV: summoned his strength)在床上坐起來。

士師記 20:22
以色列人彼此奮勇(ESV: take courage),仍在頭一日擺陣的地方又擺陣。

撒母耳記上 30:6
大衛甚是焦急,因眾人為自己的兒女苦惱,說:要用石頭打死他。大衛卻倚靠耶和華─他的 神,心裡堅固(ESV: strengthened himself)

歷代志下 1:1
大衛的兒子所羅門國位堅固(ESV: established himself);耶和華─他的 神與他同在,使他甚為尊大。

歷代志下 12:13
羅波安王自強(ESV: grew strong),在耶路撒冷作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

歷代志下 13:21
亞比雅卻漸漸強盛(ESV: grew mighty),娶妻妾十四個,生了二十二個兒子,十六個女兒。

歷代志下 17:1
亞撒的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奮勇自強(ESV: strengthen himself),防備以色列人,

歷代志下 21:4
約蘭興起坐他父的位,奮勇自強(ESV: was established),就用刀殺了他的眾兄弟和以色列的幾個首領。

歷代志下 27:6
約坦在耶和華─他 神面前行正道,以致日漸強盛(ESV: became mighty)

歷代志下 32:5
希西家力圖自強(ESV: to work resolutely),就修築所有拆毀的城牆,高與城樓相齊;在城外又築一城,堅固大衛城的米羅,製造了許多軍器、盾牌;

由此可見,這個字只代表中文的「鼓起勇氣、鼓起力量」等意思,是一個中性的詞。但《和合本》《歷代志下》的以「奮勇自強」來翻譯,卻讓人加添了很多的聯想。

所以,如果根據某一譯本的字詞來大做文章,很可能會將經文本身沒有的意思加進去。比較好的讀經習慣是當對某些字詞的意思有疑問時,多參考不同語言的譯本,以辨識某些翻譯是否作者根據上文下而作出的文字潤飾卻不是原文的意思(例如發現不同譯本的翻譯出現分歧時)。如果能透過原文字詞索引工具來找出原文同一字詞在不同地方的譯法就更加好。字詞的意思最重要不是取決於在字典的定義,而是它和上文下理的配合。

相關問題:
* 使用HandyBible Pro研經(二):比較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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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ebrew and Aramaic Lexicon of the Old Testament (HAL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