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文同時發表在: https://teachingteam.blog/2022/08/human_freedom
問:神給人自由令世上充滿罪惡,值得嗎?神讓人能犯罪而傷害身邊的人,豈不是尊重了惡人的自由,卻剝奪了受害者的自由?
答:筆者在另一篇的文章提到:「因為神容許人有自由意志,所以人可以選擇犯罪,罪亦帶來很多世界中的傷害。但因罪所帶來的傷害也不是神想看到發生的」。筆者認為神不阻止惡人(甚至義人)作惡是因為神要給予人道德的自由。雖然如此,看著世上因人的罪惡所帶來的傷害與苦難如此的多,我們可能會問:「這值得嗎?」。即使如筆者在前文所說,自由是真正的愛及很多德性的基本條件(被強迫的犧牲、付出不是真正的愛或樂善好施)。但或許有人會說:「我寧願要少一點自由以換來少一點的傷害!」。神可不可以減少人的一些自由,讓這世界可以少一些因罪惡而帶來的苦難呢?驟耳聽來這頗有道理,不是要完全奪去人的所有自由,但限制一點,應該不是太難做到吧?且看筆者以下的分析:
應該給予多少的自由?
當筆者嘗試思想神應該可以不完全奪去人類的自由,卻限制人類的自由以免他們行太多的惡事的時候,卻發現不是想像中的那麼簡單。在我們現在身處的世界,也有很多本應我們能做決定去限制自由的議題,我們也不能得到一個非黑即白的答案。

以美國的大規模槍擊事件(mass shooting)為例,截至2022年7月5日,只是2022年的上半年已經有300宗發生1,平均每一天多過一宗,這還是當超過四位以上受槍擊的傷者或死者才計算在內。2022的上半年沒有一個星期少於四宗的大規模槍擊事件。雖然也有不少人提出限制槍械的擁有/使用權,但也有更多人認為以槍械犯案的只是相對少部分的人,他們應該有自由擁有槍械保護自己或作娛樂用途。比起學生/市民免於槍械暴力殺害或恐懼的自由,似乎大眾更願意保障自己擁有槍械的自由。

另一個例子也是在近期的美國。在2022年6月24日,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投票,正式推翻了49年前、確認憲法保障「女性墮胎權」的〈羅訴韋德案〉( Roe v. Wade)。可以預期這不會是一錘定音的結果,很多美國的女性也在群起反對,畢竟只是根據單一機構的調查數字,在2020年14-44歲的婦女中也有超過93萬宗合法的墮胎2。比起嬰兒的生存自由,美國女性似乎更在乎自己選擇的自由。
如果單純為了阻止罪行的發生或提高社會的道德風氣,可能透過法案去限制自由是一個容易的選擇。但相信大部份人都會認為透過不斷增加法律來限制人的自由是有違人們心中理想的世界。
以香港社會為例,一樣有類似的困難:安裝天眼閉路電視可能能夠加強防止罪案或尋找失蹤人士,但同時會有侵犯人們私隱的疑慮;更嚴格的防疫措施可能真的能保障更多老弱的人的生存機會,但同時亦限制了人們生活的自由;近代社會知道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為防止人為造成的氣候變化所帶來的災害,保護下一代及地球生態的論述也越來越得到人認同。但若果政府為這目標而限制人們開空調/暖氣的自由,你想又能得到多少人心甘情願的認同呢?我們可能都會同意犯罪/傷害別人的人要得到制裁,但是否同意為了完全防止某些罪行而過份限制人的自由選擇權呢?如果連我們能透過法律去制止/有限度控制的事也不認為應該因此而剝奪人的自由,那麼為何認為神應該這樣做呢?還是認為神應該剝奪人的一些自由,並且令其蒙在鼓裡?這樣公義嗎?這不是人們最害怕的情況嗎?
自由的多寡與善惡成比例
另一方面,神給予人自由的多寡雖與其所能作的惡成比例,但同樣與其所能作的善也成比例。如果一個人被限制只能傷害一個人,他可能也只能選擇只愛這一個人(愛就是自願選擇不傷害他3)。如果人被限制只能傷害十個人,那他最多也只能真心愛到十個人,但這亦防止不了好心作的壞事(為了愛對方而做,卻最後做成了傷害)。如果限制人與人的接觸,就像疫情嚴重時的防控手段般,可能能阻止一些惡事,但卻也同時將人與人的關係阻隔了。
神給予人自由,是希望人能愛越來越多的人:
羅13:8(和合本)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唯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羅13:9(和合本)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5:14(和合本)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彼前 2:16-17(和合本):
16 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
17 務要尊敬眾人,親愛教中的弟兄,敬畏神,尊敬君王。
從以上的經文可知,神期望我們運用祂給我們的自由去愛更多的人。若限制了我們的自由,也限制了我們所能愛的人。
所以,神給人自由並不是為了自由本身,而是為了讓人能夠去愛。愛本身就是冒險的事。如果一個人為了不受到傷害而決定不去愛、不和任何人接觸或交往 ,我們也不會視之為一個好的選擇,更可能認為那是懦弱和悲哀。一個不嘗試去愛的人不會因之而受苦,但作為人卻也不是真正的活著。在不同的人相處之中,雙方的自由可能會面臨衝突。世上的情況是力量大的一方能遂其所願,但神的教導卻是甘願犧牲/限制自己的自由去成全對方,這就是愛。就像父母也常常放下自己的自由去滿足孩子的需要。
神也限制了自己的自由
為了給予人自由,神自己也冒很大的險,限制了自己的權力。神創造自由之人,祂也經歷巨大的痛苦:
創 6:5-6(和合本):
5 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
6 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
何11:8(和合本) 以法蓮哪,我怎能捨棄你?以色列啊,我怎能棄絕你?我怎能使你如押瑪?怎能使你如洗扁?我回心轉意,我的憐愛大大發動。
彼前2:24(和合本) 他被掛在木頭上,親身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義上活。因他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腓 2:5-8(和合本):
5 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
6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8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如果神沒有給予人自由,祂可能不需要經歷因人犯罪或悖逆所造成的傷害,也不用道成肉身、紆尊降貴來到世間擔當人的罪惡。但祂認為因著自由所帶來的愛是值得冒這險的。就如大部分父母雖不知道子女會否感激他們的付出,會否將來報答他們,甚至所作的也未必有合理的回報,但還是希望將愛分給兒女。
神確實限制了人的自由
神有沒有因著人的罪而限制人的自由呢?答案是有的:
創 3:22-24(和合本):
22 耶和華 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
23 耶和華 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
24 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創 6:3(和合本):
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
傳8:8(和合本) 無人有權力掌管生命,將生命留住;也無人有權力掌管死期;這場爭戰,無人能免;邪惡也不能救那好行邪惡的人。
傳12:14(和合本) 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 神都必審問。
羅2:7(和合本)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約5:29(和合本) 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自人類犯罪以後,神不讓人有永遠的生命,所以壞人不能永遠作惡。並且在這世上我們擁有的是能朽壞的肉體,我們的身體、智慧、能力都會衰敗,這也限制了人的破壞力。不論如何邪惡的人最終也敵不過身體的衰殘和死亡。神將永生的禮物只留給那些信靠祂而行善的人:
羅 2:6-8,11(和合本):
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8 唯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11 因為神不偏待人。
因自由而傷害的只有這短短的一生,但永生中卻沒有了傷害。並且復活將一切也扭轉了
如果這短促的一生是一個人的全部,為了給予人自由而所作的犧牲可能真的太大。但事實上神的計劃是給予愛祂、追隨他的人永生,並且一個再沒有邪惡的世界:
林後 4:16-18(和合本):
16 所以,我們不喪膽。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
17 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
18 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人最大的敵人是死亡,但復活卻能將一切也扭轉。所有的傷害也能得到撫平,公義會被彰顯,邪惡會被消除,在更新了的新天新地和全新不朽壞復活的肉體並不會再經歷死亡和傷害。這就是神對這世界的最後答案。
總結:
為了減少世上的苦難而減少人的自由,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難。有些事情即使我們能作,卻也不一定認為強制別人去作是正確的決定。人所有的自由固然可以被濫用而產生破壞,但同樣的自由也可用來帶來創造力和貢獻。神保留了永生及不朽壞的身體給他所揀選的人已是限制了人所能作的破壞。祂也呼召愛他的人為這世界帶來愛及幸福,因他們的主耶穌基督在世也是在服侍人。
參考資料/ 延伸閱讀:
- Letters from a Skeptic: A Son Wrestles with His Father’s Questions about Christianity by Gregory A. Boyd, “Correspondence 3″
- Washington Post, “There have been over 300 mass shootings so far in 2022”, July 5, 2022 ↩
- “What the data says about abortion in the U.S.”, June 24, 2022 ↩
- 羅13:10(和合本)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 ↩
我更倾向于认为:神有必要保留一部分罪人
作为世界的设计师,这个需求有合理性,比如地狱不用罪人填满,天堂可能塌方
但其中原理人类不能理解,所以就没在圣经中公布
讚讚